●卢珏颖

一、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现状概述

(一)我国科研经费支出现状

本文对科研经费的定义为用于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各类费用及开支。目前国内的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为国家财政资助。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科教事业的重视,对于科教事业的发展投入的社会资源比重越来越大。再加上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产总值有了显着地提升。综合来看,近几年我国对于科研事业的财政资助资金越来越大。2017年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速加快,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平稳增长,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稳步提高。

(二)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现状

自2006年以来从科研经费管理的可执行性以及实效性等角度对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建议和规章要求。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主要以落实科教兴国这一战略目标,从合规性及可行性两个角度提高国内科研经费利用效率。由于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历史传承性,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主要按照经费来源分为纵向、横向及自有资金投入经费三种管理模式。通过优化科研经费中激励机制,鼓励国内科研人员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科学技术的创新工作中,提升全国各个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然而,从目前我国科研机构实际科研经费管理水平来看,科研机构及基层管理落实部门对于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落实进度各不相同。部分科研机构仍然存在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混乱、科研经费利用效率过低等问题。

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难点分析

(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缺乏可行性

科研经费的预算主要是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在进行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对项目各项费用消耗及支出消耗的一个估值。由于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大都属于科学研究型的学术型人才,本身对财务预算、科学经费预算编制流程等方面不够擅长,这也就导致了部分科研项目在进行项目经费预算时就出现了预算不全面或经费估值不合理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为了避免出现科研经费总量过低或经费范围过小等不利于科研工作的情况,大多会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尽可能高的估值,而忽略了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及分配结构的合理性。而这一情况的频繁出现,导致了国家针对科研项目财务资助工作的经费支出利用率降低。

(二)科研经费激励机制不完善

科研经费新政策明确规范了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以及访问学者或项目聘任的研究人员、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科研项目劳务费用,并且针对科研项目的各类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比例不设限制。从这一新的科研经费劳务费用规定可以看出,新政策尤为重视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人员劳务费用激励机制,期望通过在项目内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劳务费用分配结构,建立科研劳务费用激励机制,提高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积极性。然而,目前新政策仍然缺少针对不同规模及不同领域的科研项目的劳务费用激励机制细节,导致科研项目的具体劳务费用分配及激励规则混乱。同时,由于新政策中对科研项目各类工作人员劳务费用比例不设限制,导致部分科研机构出现私自侵吞、挪用科研项目劳务费用、公费私用等恶劣情况。

(三)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程度低下

目前,我国大多数科研机构尚未建立科学、完善的科研经费信息平台,科研项目中对于科研经费预算、经费分配、项目经费支出以及项目资产采购等环节,主要由项目负责人临时根据项目科研工作需求决定。而由于大多数科研工作的多变性,导致科研工作资产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对统一的信息收集、汇总、处理机制,用于及时更新、协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信息,很容易出现由于信息不同步或科研工作各个流程部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费管理问题,极容易造成一些科研机构内部共享类资源的利用效率浪费。

(四)结余经费资金管理不规范

本文提到的结余经费主要是指科研项目结束后剩余的经费的统称,其包括科研设备资产以及资金等。目前我国针对科研经费结余的管理规范不够明确,导致目前国内的结余经费的处理方式各式各样,不同的部门机构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国家省级以上的科研机构大多数会采用结余资金分类管理的方式处理整个机构的结余经费。在两年内,如果有新的科研项目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会从结余经费中抽取一部分用于其它科研项目。超过两年后这部分结余经费按照经费来源退回。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科研机构就出现了结余经费快超过两年了,开始突击花钱的不科学经费使用现象。

(五)评价督查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科研经费督查机构,同时对于各类科研项目也缺乏明确的经费管理涉及部门。大多数科研机构内部经费审计工作、审计范围不够明确,对于各个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率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合理。单纯地通过项目财务统计数据与项目科研产值进行对比,并不能够准确的评价出该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同时,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中对于经费管理违规、违法行为的追责机制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科研经费管理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在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致使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负面影响进一步恶化。

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之对策

(一)落实精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及科研助理等经费管理新制度

针对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过细、执行性较差等问题,我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简化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等改革方向。考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实际操作者的财务预算能力,适当的精简科研经费分类标准,多尝试把性质相近的、管理规律类似的项目经费合并到一个预算科目中。同时,针对科研经费预算中预算费用不超过10%的预算科目,不再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进行项目申报时提供预算测算依据。通过这些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制度的优化,有效地降低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的工作量,提高科研经费预算的可操作性。同时,积极落实科研助理制度,针对一些大型科研项目可以聘任一些拥有专业财务测算能力的会计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科研项目中的经费预算及经费支出数据核算等专业环节。

(二)加大科研经费激励力度

针对科研经费侵占、挪用、公款私用等现象,要从两个方面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全面提升科研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提升科研项目参与人员的收入待遇。针对科研项目的科研价值及工作周期,更加针对性的制定工作人员劳务费用标准,适当地提高科研人员的工资水平。尽可能的满足科研人员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建立更加完备的科研项目劳务费用激励机制。科研工作绩效与工作质量、工作周期以及创新贡献等科研工作具体成效挂钩,尽可能的通过绩效机制实现科研贡献与工作报酬之间的匹配。

(三)构建科研经费信息管理平台

构建科研经费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科研机构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定期通过科研机构官网向政府及社会披露各个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监管及社会监督机制的正向作用,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第二,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科研机构内部建立内部信息专用网络,对机构内部的各类固定及流动科研资源进行信息统计、汇总。构建机构内部资产清查、资产调用登记等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机构内部各类科研设备的利用率。第三,可以从宏观角度建立起一个地区的科研经费管理涉及部门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各类相关部门能够通过平台实现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信息共享,进一步避免由于管理过程中信息滞后或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费管理问题。

(四)改进结余资金的处理方案

本文认为针对结余资金的处理,没有必要按照过于死板的统一的标准对经费结余资金进行统一化处理,而是要实事求是的根据经费来源以及经费数目的不同,采取更加灵活的结余资金处理方案。比如说,针对一些数额较大的大型科研项目,对于结余资金的处理就没有必要按照2年内留用、2年后退回的常见结余资金处理方法,而是要根据资金来源的具体规定决定结余资金的归属和退回期限。因此,从政策上,应该在建立更加完善的科研经费结余资金处理合规性监管制度的基础上,适当的放宽结余资金处理方案的细节要求。更加灵活的根据经费来源采用不同的结余资金处理方式,进一步提高结余资金的利用效率。

(五)完善政策落实的评价督查机制

完善政策落实的评价督查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实现:首先,建立更加健全的科研经费管理水平评价机制。即可以由社会大众、专业会计审计机构以及科研机构内部审计等多个方向,对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及使用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更加科学专业的评价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其次,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落实流程。在正式实施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前,可以先在科研机构内部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对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和接受程度。然后针对性的从经费预算、执行、调剂、结项等各个环节对经费管理制度进行具体改进。最后,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问责机制,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的职能范围以及管理责任权重进行评价,确保出现经费管理问题时,能够快速的责任到人,并及时地处理具体问题。

四、结论

本文认为应该切实的从经费预算、激励机制以及经费管理督查机制三个主要方向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各个科研领域相关部门应该在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尝试优化管理模式,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