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世创 高荣强 王金元

[提要] 我国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长期处于“低水平均衡陷阱”,主要是由于过低的人均收入导致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食品的支付意愿不足,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不对称性造成市场失灵,农村居民健康认知水平低,而国家对农村地区的疏于监管和难于监管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劣质食品的泛滥。只有政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农户、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使农村食品质量安全走出“低水平循环陷阱”。本文建议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创新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加强消费者责任等四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低水平均衡陷阱;社会共治;消费者社会责任

本文受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代际剥削:农村家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与农村养老危机”(编号:SJCX17_0515);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编号:14YJA840014)资助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9月8日

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80%以上的食品中毒事件和90%以上的食源性疾病都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居民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比城市居民更加突出。因为农村地区既是食用农产品的主要来源地,又是食品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对我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起着关键性作用。然而,一方面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产品的生产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农产品的加工以小作坊为主,农产品的销售以小摊贩为主,农村食品市场呈现局部分散、聚集程度低的特征,这就带来很大的监管难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存在诸如监管结构设置不合理、监管人员数量缺失、关键性检测技术缺乏等问题。因此,相比于城市,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的安全隐患更多,形势更为严重,治理更为困难,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最薄弱的环节,所以有必要对农村的食品质量安全给予足够多的关注。

一、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的“低水平均衡陷阱”

目前,由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悬殊,相应地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也存在很大差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要显着高于农村居民。就食品消费来说,城市居民更看重食品的安全性、营养性和可口性;农村居民更看中食品的性价比、可口性、营养性。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比较低,农村地区对高质量安全食品的消费意愿不足进而导致对其消费量有限,有限的食品消费量进而导致其供给量不足,而供给量不足反过来又导致其消费量有限。这样,农村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就陷入了一个“低水平均衡陷阱”。

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体制使城乡间各种资源分配不公,国家对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存在疏漏,加之农村食品市场的经营主体分散且流动性强,对食品质量监管更是难上加难。这样,一方面城市地区食品消费层次整体比较高,食品质量监管比较严格,城市居民食品消费安全就有保证;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横行,农村居民食品消费层次比较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疏漏,食品质量安全长期处于一个低水平均衡陷阱之中。农村居民的食品消费市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而在城市地区的食品安全治理力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假冒伪劣、过期等问题食品不同程度地流向农村食品市场,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食品市场治理的难度。

二、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原因分析

(一)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对高质量安全食品支付意愿不足。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表明,只有当一个人某一级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的满足后,才会追求更高一级的需要。所以,就食品消费而言,只有先实现生理需求即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人们才会追求安全需求的实现,即食用质量安全有保证的食品,从而获得健康保障。也就是说,如果经济情况允许的话,任何人都会追求高层次的食物消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是城镇的1/3,是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不足城镇居民的1/2,同时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比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高出2.9个百分点。计算可以得出,城镇居民的人均食物支出占其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而相应的农村高达26.4%,农村居民食物支出的金额也不足城镇居民食物支出的1/2。经济状况的好坏直接决定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消费者通常会在可支配收入的范围内考虑以最合理的方式安排支出,以便更有效地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就导致价格因素一直是农村居民选购食品的主要考虑因素。农村居民的低收入水平严重限制了其购买力,从而选择质量低劣的食品进行消费。这是引发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居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健康认知水平低。长期实行城乡二元体制也造成城乡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地区的文化水平相对城市比较低,卫生安全教育接受不足。低教育水平造成了低健康认知,低健康认知直接威胁到了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是在农村经常可以听到的口头禅,农村居民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轻视由此可见一斑。尽管近年来伴随着大量外出农民返乡探亲或创业以及城市的中产阶层到农村旅居,大量城市的现代文明涌入农村,农村基层组织也大力提倡安全饮食卫生,农村目前的饮食安全意识有很大改观,但是食品安全隐忧正在以另一种面貌呈现:一方面以“五毛食品”为代表的垃圾食品正在威胁着农村地区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诸如辣条等小食品最受农村青少年青睐,然而很多都没有国家的生产许可、安全认证;另一方面农村成为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居民购买山寨食品除了对基于标签、商标、产地等商品信息的认知能力差这一主要原因外,还有农村居民“想要过城里人一样的生活”的虚荣心在作祟。此外,“老人农业”背景下的农产品生产出现质量安全危机。伴随我国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大量农民进城,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导力量的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向以老年人群、中老年妇女群体为支配力量的农业经营模式转变。由于老年人尤其中老年妇女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大部分农业生产经营者存在“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石油化学生产要素”的“主动的有意为之”和“被动的有意为之”现象。

(三)国家对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力。农村食品市场区域广大且食品品类繁多,生产经营者分散且流动性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已成为农村食品监管的缩影。农村地区由于疏于监管和难于监管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倾销地。一方面我国农村地区广袤,难于监管。这集中体现在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条件简陋、质量差;另一方面国家在农村地区的监管力量缺乏,对农村地区疏于监管。由于历史惯性、激励结构与产业模式的不同,长期以来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监管架构、经费来源、人员结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我国食品安全呈现城乡分治的局面。此外,国家对农村地区没有给予像城市一样的足够多的关注。原因在于:其一,由于认知水平、消费习惯等差异,农村居民遇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大都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自认倒霉”的态度,对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像城市居民那样反应激烈;其二,受长期的“城市优先、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导向的影响,国家一直是对城市的重视超过农村。监管部门的难于监管和疏于监管进一步深化了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危机。

(四)食品安全质量的信息不对称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性是政府在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领域进行行政干预的根本原因。尼尔逊将农产品分为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三种类型。食品质量安全要素更多属于信任品,所以极其有必要将食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品特性向经验品甚至搜寻品特性转变,以消除食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所造成巨大的诱人市场利益的因素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逐利性成为经营者追求的主要目标,社会中的信任关系和责任意识日渐淡化,食物市场上的人们本着对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交易,每个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大家都不顾及人们的生命健康,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甚至不惜成为“无公德的个人”:食品加工企业罔顾社会责任,进行悖德生产,违法添加过量的食品添加剂和使用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原料进行生产;消费者一味地追逐物美价廉,对食品进行差别化消费,不断压缩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利润空间,结果这就更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更进一步的非法生产。食品企业、农户和消费者三类群体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加剧了食品市场的风险。农村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陷入危机,一直处于低水平循环状态。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是根本。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低是导致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最根本的原因。目前,农村消费的主要内容是生存型消费,农村居民购买力低下,不足以满足自身对食品品质的追求。如果农业生产经营者没有得到合理的经济收入,那么农业生产者将极有可能采取悖德的利己行为,进而对整个国家的食品安全造成致命的威胁。所以,只有采取有效的政策从根本上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才能彻底扭转食品质量安全低水平循环的局面。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切实保障农户的权益,坚决避免“谷贱伤农,增产不增收”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农户的“兜底”性保护,继续对农业种植经营者进行补贴;其二,进一步推进相关农村倾斜政策的实施。政府相关财政对在农村地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价格补贴或者减税优惠,使其价格在农村居民可承受的支付范围内;其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合理引导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使农村居民充分就业的同时,增加经济收入。此外,合理引导农民进城,做好一系列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基础性工作也极其有必要。

(二)创新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是关键。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涉及范围之广、主体之多、监管之难,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组织、社会公众的共同协作才能实现高效的监管。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一要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在资金、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将具有专业知识,文化素养高的人员吸纳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前线;二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备的监管、考核体系,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设立农村食品产销方信用评价体系及失信惩处机制;三要实行严格的食品标签规范制度。积极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实施食品可追溯制度,对相关食品认证企业进行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优惠;四要提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监管意识。对消费者定期展开健康饮食的普及教育,帮助消费者养成良好的饮食消费习惯,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维权意识,畅通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渠道,鼓励农村居民举报不良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广,工作量大,单靠政府的单一监管,成本会很高,这就需要发挥多元主体力量,通过社会全员共同参与治理才能让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走出“低水平循环陷阱”,从而确保农村居民饮食安全。一是组建自治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在农村构建以村民委员会为主导的“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对村委会的政策支持力度,使其充分发挥在农村食品风险治理中的作用;二是积极培育食品行业协会、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组织。建立企业“内部人”或企业间举报制度,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成立农村消费者权益协会和农村志愿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到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开通专门的举报、投诉网站或APP,实现有奖举报制度并保护举报者的人身安全。

(三)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企业社会责任很有必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治理也离不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参与。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第一,要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升自律能力,要意识到在赚取合理经济利益的同时,要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负责,食品加工要严格遵守良好操作规范,保证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程序的安全;第二,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机制,建立起“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可保证、产品可召回”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第三,要积极进行食品检测、品牌认证,确立长远的经营目标,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四)加强农村居民的消费者责任不容忽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不仅有食品生产商、供应者、政府相关机构的原因,食品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过程中同样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食品消费者不断疯狂地追求“物美价廉”的行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利润空间产生挤压,导致包装精美但质量低下甚至具有严重安全风险的食品充斥着市场。人们对消费者权益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其责任的承担。所以,极其有必要增强消费者责任。在认知层面,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关的食品卫生培训,增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素养;在道德层面,进行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培养消费者公平交易的理念。通过对消费者进行相关培训、教育,使消费者摒弃“物美价廉”的错误消费观代之培养起“一分价钱一分货”的消费理念;在法律层面将消费者责任纳入相关法律条文,实现消费者承担义务与享受权利的对等,培养出“负责任的消费者”;在组织层面,实现消费者联合,通过组建消费者协会或成立消费者合作社,鼓励并支持“农消对接”,消除食品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实现农村食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小结

当前,我国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处于“低水平均衡陷阱”。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食品市场的失灵。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比较低,导致其作出购买决策时往往过于关注价格因素忽视食品的安全性;农村居民对安全食品的低消费意愿进而减少了农村地区质量安全食品的有效供给。由于农村地域广袤,食品生产经营者流动性比较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难于监管,加上“重城轻乡”的政治意识形态,国家对农村地区的食品市场也疏于监管,这就最终导致了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

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需要对农村实施相关的倾斜政策,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惩戒。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应该实施惠农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村居民才有足够的购买力消费质量安全有保障的食品,进而减少对山寨劣质产品的消费,这样违法生产的小作坊、小厂商才会自动倒闭。另外,还应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农村居民的消费者责任。只有政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农户、消费者四者的共同协作,才能使农村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成功走出“低水平循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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