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我国,僵尸企业最早出现在国有企业和产能过剩的企业中,引发国内首次关注。2015年1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中首次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概念。2016年1月的十二次会议中,明确了供给侧改革的根本目的,制定了供给侧改革的具体方案,至此供给侧改革在我国拉开序幕。截至2016年底,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清理退出僵尸企业4977户,涉及资产4119.9亿元。

二、僵尸企业影响的广泛性及复杂性

僵尸企业之所以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于它涉及问题的复杂性,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力就业:对于僵尸企业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虽然僵尸企业不符合市场出清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如果因此,遵循市场法则,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清理处置僵尸企业,使僵尸企业退出市场,那么会造成社会上大量员工面临失业和裁员等问题,失业率大幅提高。

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国内外学者就僵尸企业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这个问题上,均达成一致共识。a僵尸企业本身就是一些效率低下,生产技术水平不达标的企业。这种企业的长期存在,势必会导致市场无法达到出清状态,扭曲正常企业的生产制造,进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b.僵尸企业会产生溢出效应,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抑制新进入者加入,进而使的行业环境进一步恶化,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提升。

银行层面:以山东省最大的僵尸企业--山东肥矿集团为例,肥矿集团在改革重组前,共涉及10家银行99.51亿元的债权,完全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但如果破产清算,清偿率只有20%,100亿就缩水变成了20亿,这意味着,与山东肥矿集团有债权债务关系的10家银行都将计提80%及以上的巨额坏账准备,波及范围巨大,将使整个山东省的金融界的发生地震。因此,僵尸企业的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导致银行业的一场大灾难,进而可能会使我国经济出现危机,陷入长久的低迷。

三、关于僵尸企业治理方式的探讨

由此可以看出,关于僵尸企业的妥善处理,关系到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成败,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处置方式:

破产清算:对于已经丧失拯救价值且不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僵尸企业,要加速企业的破产清算,实现资源的再配置,防止僵尸企业侵占资源,造成资源的无效利用。为此,政府要加快完善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对于因僵尸企业破产,而丧失工作的人员,要提供相关技能培训,举办招聘会,做到失业员工和正常企业的双向选择,实现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最后,为了避免因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所造成的连锁反应,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将因此而产生的危害降到最小,避免产生经济与社会层面的动荡。

兼并重组:对于一旦破产清算,将会对整个地区经济及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冲击的大型僵尸企业,以及部分经营项目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有着稳定的市场供求关系的僵尸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的方式。通过对行业产业链的整合,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行业集聚效应,增强僵尸企业的竞争优势,改善僵尸企业的行业困境。此外,借鉴山东肥矿集团的重组经验,对僵尸企业进行换血,壮士断腕,切除僵尸企业中,丧失发展活力的经营项目及多余的企业劳动力,改善僵尸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对僵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使僵尸企业重新焕发活力。

提高经营管理:对于符合行业市场发展方向,但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管理者决策失误等原因,而导致的僵尸企业。可以通过聘请相关的行业专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政府可以组织行业管理研讨会,将僵尸企业的管理者与行业的龙头企业组织到一起,交流企业管理经验,帮助僵尸企业的管理者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国有企业的僵尸企业,政府还可以通过,更换僵尸企业的管理结构,让有能力有才干的相关行业精英担任僵尸企业经营管理者,达到对僵尸企业管理架构,进行换血重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