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 洋

农产品集中收购源起于苏联,国家为了掌握必要数量的农产品,如谷物、油料、肉类等。通过较低的价格,集中收购数量固定的农产品。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也使用农产品收购的方式,政府国营企业和供销社从市场上收购超过总数一半以上的农产品进行统购统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减少农产品集中收购的数量和品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农产品的集中收购出现了多种形式。

一、农产品集中收购的新特点

(一)农产品收购主体的变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定以前,农产品集中收购的主体主要是国营企业和供销社为主的公有制企业。当前虽然公有制企业仍然占有一定比例,但仅限于某些特别的农产品。萝卜、大白菜、包菜、棉花等农产品的收购已经不再局限于国营企业和公有制组织而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了。在我国主要粮食蔬菜产区都有大量的私营农产品收购企业。农产品集中收购的主体呈现出形式多样化,主体多样化的新特点。

(二)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越来越市场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前,农产品收购的价格和数量都是相对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越来越大。1992-1999 年,我国逐步取消农产品统销价格。由于不断加大市场化政策力度,农产品价格又被抬升,连续四年涨幅超过20%,到达历史最高点。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脚步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再次波动加大。相比2002 年,2008 年玉米和大豆价格涨幅较大,分别上涨17.3%和21%,小麦和稻谷价格涨幅较小,分别为10.8%和9.7%。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实行农产品价格双轨制。价格双轨制理论允许国家定价和市场定价同时存在,目的是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

2010 年以来,农产品的总体价格又回落。从上世纪90 年代到现在的农产品价格趋势来看,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受国内国际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呈现出明显的市场化倾向。

(三)农产品集中收购的种类、范围多样化

相比于过去的农产品集中收购种类和范围来看,目前农产品集中收购的种类范围均有所扩大。过去供销社主导的农产品集中收购主要集中在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如今一些地域性特征明显的农产品也出现在集中收购之中。如重庆市綦江区的特色农产品萝卜干是一些企业集中收购的大宗农产品,石柱县的辣椒也是不少商家青睐的集中收购的农产品,每年夏天,几乎重庆火锅底料的生产厂家都会奔赴石柱参加这场辣椒收购盛会。在云南香格里拉每年的雨季里,以松茸为主要代表的野生菌也是大宗收购的农产品,各大菌类农产品收购企业都会前往香格里拉开辟自己的专有收购点。一些企业也会收购以中药材为主的农产品,这些企业往往在产地不定期设立收购点就地收购,如贵州,四川等乡镇,中药饮片企业大量集中收购艾草、甘草、黄连等药材类农产品。农产品集中收购的范围、种类日益丰富,也折射出农村经济的活力日益增强。

二、农产品集中收购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一)给农产品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销售渠道

农产品销售直接关乎农村经济,一旦农产品没有销路或者销路不畅就会影响农民收入给农村经济造成巨大影响。在我国当前的农产品销路中主要是三种途径,一是农产品在线下的自由贸易,这种线下的自由贸易是农民将剩余的农产品自己运输到市场上,承担市场风险。这种途径销量不大,以零售为主,不能消化大宗农产品。第二种是网络销售农产品,这种途径只适合价格较高、重量较轻的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并不适应长距离的网络销售。第三种是农产品集中收购,农产品集中收购以较为稳定的价格,并且大宗收购农产品。农产品集中收购给农产品提供了稳定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农村经济抵御市场风险。如重庆市綦江区乡镇的萝卜种植户与萝卜干企业达成了收购协议,每年萝卜收获季节企业就会进入到个乡镇各村,挨家挨户收购萝卜与萝卜干,价格根据当年的市场进行定价。这样的集中收购在当地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称的定例,萝卜种植户在交通运输的不便和销售渠道的匮乏上的问题得到了缓解。一些地区没有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合理的集中收购,很容易出现农产品滞销,如海南的十万余吨芒果滞销,河南的秋葵滞销等。该地的农户虽然也开辟了网络销售渠道,但销量对于滞销的农产品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

(二)农产品集中收购管理运输的优势能弥补个体农户的不足

首先,农产品对交通运输的要求较高,个体农户很难靠自身的力量将农产品运输到大宗市场。农产品的集中产地一般离城市大宗消费市场较远,个体农户如果自己承担运费将农产品运往市场,可能运费的价格将超过农产品自身的价格,即使运到市场也毫无竞争力。企业通过集中收购的形式将各个农户的农产品集中起来运输,有自己专业的运输团队,通过集约化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其次,有些农产品对运输保鲜的要求高,个体农户不具备这样的运输条件。香格里拉的松茸对保鲜的要求极高,而香格里拉却是云南最偏远的地区之一。松茸从收获到食用的保鲜时间极短,从采摘到运输,时间不会超过24 小时。如果没有企业的集中收购和先进保鲜技术作为支撑,这样的销售根本做不到。香格里拉的个体农户不具备松茸运输和保鲜的技术。最后,农产品的运输、加工、销售是一个生产链,企业的集中收购通过先进管理技术才能将这个生产链贯通起来。企业将农产品收购之后可以将农产品放到超市直接进行售卖,可以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可以根据全国市场的供需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分时段分区域销售,这些都是个体农户不具备的优势。

(三)农产品集中收购是农村经济“看得见的手”

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并不是说市场是万能的。作为个体农户很难把握市场的信息,作为农产品收购的企业则是农村经济“看的见的手”。这一功能直接体现在价格上,农产品集中收购品种丰富。农户如果单纯从线下自由贸易市场上很难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农产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如在农产品刚刚上市和即将罢市的时候价格处于高位,而农产品收获的时间是一致的,一旦某种农产品成熟,个体农户将在市场上同时售卖该农产品,结局是“谷贱伤农”。集中收购农产品之后,企业则可以把农产品平均分配到需要的地方去,不让农产品集中充斥于某一个市场点。对不同农产品也有不同的收购价格,如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在2021 年2 月萝卜干的收购价格是4 元一市斤,而青菜干的收购价是12 元一市斤。这个市场讯号迅速提示了个体农户,种植青菜的比例有明显提高。个体农户在农产品集中收购的价格中能够看到市场的“晴雨表”,这样对农村经济的稳定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目前农产品集中收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统一的收购标准

农产品的品质和其他产品不同,很难进行量化的统一的标准。每家每户做出的萝卜干湿度、粗细程度都是由个体农户自己决定的,企业收购之后进行加工必然还要再筛选,增加了工作量。即使这样,农产品因为收获的批次和时间的不同仍然会产生差异,同一品牌的加工农产品味道因为批次不同可能会存在差异。因为在收购的时候标准就不统一,所以农产品不可能像工业产品一样标准。在农产品的收购市场上,收购的主体也是多家,以綦江区扶欢镇为例,萝卜干收购季节在各大交通要到都有人收购,他们在集中收购的同时标准仅仅凭自己的经验,很难做到统一标准,这也是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

(二)个体农户和收购企业的利益分配不合理

虽然集中收购保证了个体农户有一个稳定的销售渠道,但是收购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分配是不合理的。比如在盛产芒果的华坪县,芒果的收购价一市斤一般在1 元到2 元之间,企业集中收购之后卖到各地。在重庆的超市里同一品种的芒果指导可以卖到8 元一市斤甚至更高。去除运输等各项成本,收购企业的利润远远大于农户。重庆农村地区的新鲜萝卜前几年的收购价格在1 角左右,近年来收购价在2 角至5 角之间,企业收购之后到城市再销售至少是在1.5 元。可以看出个体农户处于不利地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农产品集中收购对个体农户具有重要意义。个体农户在利用好线下自由贸易市场和线上销售的渠道的时候也要以农产品集中收购为依托,抓住市场的需要,生产市场需要的农产品才能激活农村经济。同时应该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实行互助合作,开展农产品深加工,走集约化农产品生产路线,自主拓宽销售渠道,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抓住机遇,实现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