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学

一、前言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主要环节是技术市场,其是新时代快速发展下,山西省进行科技转型与升级的主要平台。尽管山西省技术市场得到迅猛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明显问题。鉴于这种情况,山西省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设科技服务大市场、促进网上技术市场的发展,达到线上线下整合的目的、加快设立技术转移机构、优化与改善《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建立完善的技术市场信用体系及在省对市考核指标中融入技术交易额等策略,以便于加快建设山西省技术市场。

二、山西省技术市场现状

(一)受经济波动带来的明显影响,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出现相应改变

大连理工学院教授刘凤朝经过比较中国技术市场成交额和GDP 之间存在的直接关系,能够估算出二者之间存在的person 系数,他觉得GDP 和技术市场成交额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这样能够判断出技术市场的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构建了密切联系,山西省也不例外。当前,尽管山西省技术市场尽力发展,技术合同等级成交额呈现出小幅度提升,技术市场制度体系得到优化与健全,但是依然减慢了发展速度[1]。

(二)优化技术转移组织体系,为技术市场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当前,山西省各个地区,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一共设置了不到20 家的技术合同登记处,全面覆盖山西省11 个市与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是山西省技术转移体系的基本保障。山西省原来设立了6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基地,其是山西省技术转移体系不可缺少的构成元素。其中,隶属于太原市科技局的太原技术转移推动中心是山西省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基地的典范,其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全面探寻企业技术要求,从结构转型、技术优化及过程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专业化的服务,促使技术创新元素集中于企业,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伴随着科学技术交易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山西省实体和网上交易市场实现了创新,自从长治市交易市场和北方交易技术市场合作经营之后,运城技术交易市场同样和西安大市场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现已经成立大约3000 平方米的实体交易场地,即将投入使用。

(三)构建完善的技术市场制度体系,支持技术市场快速进步与发展

山西省有关部门在全面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创新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山西省的具体状况,拟定了很多地方性技术市场规章制度。例如,为了全面树立省委省政府树立的“六权治本”精神,完善了《山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确定了技术合同等级流程卡、流程图及责任人等,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技术合同认定办结水平与审批效率,提升权利的公开性、规范性、透明度;为了加快国家营改增税收的创新与变革,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科学技术改革的建议,充分发挥科技厅的指导作用,整合省国税局、省财政厅颁布了《山西省有关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其有关的技术咨询操作流程》;为了跟随社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脚步,有关部门同样加快修改《山西省技术市场发展促进条例》,上交的《山西省技术市场发展推动条例》初稿已经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的预备立法草案中[2]。这一系列的法规要求势必会加快营改增的落实,促使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四)技术合同列入考核体系,为技术市场发展提供机会

山西省于2016 年第一次把技术合同成交额列入各个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中,这是在山西省技术市场发展减速的背景下,推动山西省技术市场发展的良好机会。其一,依据山西省政府的要求与省科技厅的合理安排,大力宣传技术市场,制定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文件汇编》,以便于可以更好地引导技术市场;其二,进一步统计与分析技术市场数据,逐步促使市县高度重视技术市场的发展,促使各级政府形成上下互动的关系。

三、技术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较差,技术商品观念落后

技术市场发展过程中,相关人员在思想方面的认识有待加强,针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直接的物质力量”这种思想观念仅流于表面,仅列入文件中,然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还未得到全面落实,从某种程度上对山西省技术市场的迅猛发展产生直接影响[3]。另外,缺乏对技术商品的认识,他们觉得技术本来具有较强的抽象性,不能从直观方面对其进行充分了解,进而片面化认识技术概念,乃至对于抽象技术的片面化认知提升为自己的主观理性认识,让技术概念好似部分新发明、新产品等实际的东西,浓缩了技术概念所覆盖的范围。因为对于技术商品认识的约束,因此在大力发展技术市场与技术商品方面缺少长远的目光,缺少内容,产品单调,思路不清晰。

(二)市场管理部门力量不足

技术市场想要得到健康稳定的长远发展,需要将健全的机构、完善的组织作为基本条件。但是经过对山西省所有市进行调查看出,大部分城市的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均缺少一个专业化的专职工作人员,技术市场基层组织需要完善,市场管理部分力量薄弱,严重影响了技术市场的长远发展。

(三)技术市场需求方经营效益面临困难,技术商品购买力差

在上个世纪90 年代,在商品市场方面,因为有效需求较少,导致商品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不断构成了买方市场。虽然国家采用了相关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带动需求增长,但是没有实现理想的政策效果,究其原因是:由于财政政策的落后性与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另外,还未将扩大性货币政策具有的投资刺激效应进行全面发挥[4]。企业是技术市场的最大买方,企业不能正常经营,对技术合同的成交和签署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市场中介机构经纪人队伍素质较低

技术市场中介组织作为技术商品提供方与商品需求方之间联系的载体,是技术市场大力发展不可缺少的主要构成元素。当前,山西省中介组织机构的知名度较低,规模较少,缺少权威性,不能实现大量技术商品的交易与流通。在多种多样的技术贸易机构当中,技术经纪人的出现可以更好地实现技术商品贸易的交易与流通。技术经纪人是技术市场中的一份子,为了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促使买卖双方进行交流与沟通的治理群体,同时还是科技成果与科技咨询成果转化为生产的中介。虽然山西省已经组建了大约三百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各项素质不高,对技术商品买卖双方的交易造成不利影响,不能将经纪人具有的作用全面发挥。

(五)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条例制约作用有待加强

政府主管部门拟定政策法律规定的根据是改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制度体系,为技术市场创设完善的教育环境。当前,山西省基于确定技术市场主管部门的同时,颁布了有关的法律规定,然而因为原有体制与传统观念产生的不良影响,从政策发挥的实行力度与效果方面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管理混乱、地区分割及交易无秩序的情况。

四、山西省技术市场建设的策略

(一)建设科技服务大市场

山西省存在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较少、渠道不通畅等问题主要和科技服务业发展长期落后存在直接关系。山西省既有的科技服务部门普遍存在职能交叉、专业化程度较低、高端新兴服务业态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技术市场的发展造成直接影响。这就需要将技术市场的特征作为核心,加快建设一批了解科技政策与行业发展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快速成立包含服务、储备、开放、共享、交易内容的全省综合性科技服务大市场,构成线上线下互动、产学研通融、技术市场贯通的交易局势,从本质上打破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及地区封锁的屏障。

(二)促进网上技术市场的发展,达到线上线下整合的目的

通过构建山西省线上技术市场,进入高校、企业、科研部门搜集建议与技术要去,经过安排企业采取项目发布、技术招标等方法,吸引省内外科研机构、高校等主动加入其中;科学使用环渤海技术转移联盟,要求各会员单位按时公布科技成果信息,创办科技交流、技术转让等活动,从而为企业的大力发展提供鼎力支持。

(三)加快设立技术转移机构

山西省技术转移部门的数量非常少,同时发展失衡。虽然全国拥有大约450 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但是山西只有6 家,其中太原5 家,忻州市科学技术市场除外,在这种发展形势下严重制约了技术的就地转移。这就需要将山西省科技创新战略作为核心,逐步形成区域性和行业性错综复杂的技术转移新局面。依靠5 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部门,在太原构建山西技术转移聚集区,重点打破技术转移“最后一公里”的屏障约束,在全省全面辐射技术,最终合理分配国内外资本、技术及人才的互联互通。山西省剩余地市应将当地优势产业技术作为核心,主动安排申报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四)优化与改善《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山西省实行的《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在很早以前发布,并于2006 年进行更正。然而因为经济发展与立法基础的不断改变,该条例中许多内容不能满足当前技术市场发展的要求,一些条例乃至约束了技术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省级主管机构对技术市场的客体、主体及保障策略等展开相应的优化与健全,构成有助于技术市场有效发展的政策与法规环境。例如,先进技术交易模式与种类的出现,需要从法律方面进行管理与规范[5]。

(五)建立完善的技术市场信用体系

众人皆知,一种新技术从出现到最后达到产业化的目的不是一朝就可以完成,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这就体现出信用在技术教育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换言之,市场信用是技术市场交易按部就班开展的基础条件。当前,山西省在技术市场中普遍存在缺少信用、技术合同履约率低等弊端,需要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构建辐射全省的技术交易征信系统,依靠各级技术市场主管机构设立各种有关主体的信用数据库,展开信用征信与评级备案,把一些信用不良的交易主体拉进黑名单,并在全省联网曝光,从而保证技术市场的透明化。

(六)重点发展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技术市场建设过程中通过优化与完善既有的中介服务部门,创立新型的中介服务机构,有机整合市场化运营制度和政府促进,逐步形成混合经济结构、多样化的技术中介服务网络,不仅要高度重视升级培训,加快建设技术服务部门,而且还需要优化与革新建设模式,拓展技术转移服务链,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五、结语

技术市场作为科技转化成实际生产力的主要载体与枢纽,是科学技术成果得到全面推广的真实场所。技术市场的完善与规范是优化山西省现代市场体系的主要内容,是落实第一生产力的有效保障,是大力发展山西省地方经济的主要精神支柱,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山西省技术市场目标模式,有序推动技术市场的发展。通过分析山西省技术市场的现状,剖析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可以指出加快技术市场建设的有效策略。

引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EB/OL].http://www.safea.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17/201706/t20170622_133693.html,2017-06-22.

[2]郭明.区块链技术下山西的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分析[J].财经界,2021(22):3.

[3]韩睿敏,崔瑞霞,张丽南.技术市场信用体系研究--以山西省为例[J].科技与创新,2021(15):3.

[4]王鸿禄,贾艳,郭楷楠,等.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技术市场的现状分析[J].山西科技,2020,35(6):3.

[5]张晓亮.中部地区技术市场促进政策研究及对山西省技术市场政策的建议[J].山西科技,202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