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露瑶 ,杨光钦

(郑州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教育学院,郑州 450001)

大学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表征,也是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应然要求。从本质上看,大学治理现代化不仅仅彰显出大学组织在历史演进中办学理念的质性升华,更体现了基于中国现实语境的人民意志和社会主义民主政体的制度特色。当代中国大学正处于高等教育转型的关键阶段,部分大学在治理实践中面临着行政权力集中、法治理念淡漠、办学定位趋同等现实困境,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凸现了多元价值观冲击下大学精神的式微,同时也反映了大学在面对社会转型变革时的价值迷失,是大学治理的制度理念偏颇与制度优势发挥不畅的综合显现。对于大学治理场域而言,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关头,发展形势越是复杂多变,大学组织越要坚守初心。一方面,大学组织要善于运用学术文化自信应对重重危机与严峻挑战,促进精神砥砺和治理效能更好地转化融合;另一方面,大学组织还应努力厘清大学精神的生长边界与深化逻辑,从软实力上创新合乎理性的学术生态治理范式,以期早日实现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

一、大学治理的秩序保障:自治与法治的理性平衡

“自治”常作为一个特定的术语出现于各类学说中,其基本含义是:自我管理或治理的权利,本质上象征着一种强调自主意志的权力,致力于排除外在的干预和控制。“自治”被引入大学场域肇始于中世纪的欧洲,“大学自治”被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的“学者行会”用来表达自主管理自身事务的一种观念[1]。与通常意义上的“自治”相比,大学自治虽然保留了“自治”的基本内涵,却又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自治”。在大学治理场域,大学自治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保护学术自由与独立的制度,维系着学术生产的繁荣与权威。本文所指的“大学自治”,主要指大学在学术方面享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权利和意志,不受大学组织之外其他行政权力等的过多非理性干涉与控制。“大学自治”在某种程度上等价于“高校办学自主权”这一概念,保留自身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对大学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鲜明特征,但与此同时,大学自治又并非没有任何边界的制外之治,更不意味着完全摆脱政府的力量。

随着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发展,大学自治的含义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但无论如何变化,它所要回答和解决的始终是大学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从西方大学运行的现实情况看,大学自治仍在整个治理体系中居于主流地位,政府对大学的干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近代民族国家崛起后,政府逐渐开始通过财政拨付、颁布法令等加强对大学管理的主动权,意图“驯服”大学成为国家治理的工具[2],而这种意图显然与大学追求真理与独立的学术属性是相违背的,也就是从那时起,大学争取办学自主权的努力从未停止过。

自治作为大学发展过程特定阶段的经典理念,的确为学术的发展和繁荣带来了契机,与之相对应,学术自由与独立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内核。特别是在“愚昧的”“野蛮的”“专制的”“黑暗时代”的中世纪时期,学术自由几乎成为西方大学办学理念中最出彩的部分,也是大学孜孜以求并得以生存的灵魂根基和发展前提。与压抑学术自由相比,大概没有其他打击更能直接命中高等教育的要害了,学术自由不仅是最不能失守的阵地,更是抵御外界侵扰的坚强堡垒[3]。需要说明的是,学术自由的实现并非毫无节制,对学术自由的强调只是为了规避所谓的清高与孤傲,使大学和学者能够更好地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与学术自由相契合,学术独立是大学的另一种天性,并被众多大学树立为自我独立精神的典型写照,彰显着大学与社会其他机构的本质区别及其交际边界[4]。在高等教育演变的历程中,学术自由与独立并非只扮演着大学的精神气质的角色,某种意义上看,学术的自由独立是成就大学特质的关键,传承文化传统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多样性固然是大学独立自由的理由之一,但一个更具有说服力的理由是,大学需要为学者争取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使他们去研究、探索、掌握、检验学术知识的准确性,以便维护其作为知识传道者的正统[5]。一种普遍的观点和经验启示是,大学欲要挣脱外界的干涉,保持自我的独立品格和纯洁品质,特别是大学欲要维持自身的知识生产及再生产,并使真理和正义能够薪火相传,学术自由和独立便理所当然地成为自己恪守的生命之源。

按照这一逻辑,大学与政府就办学自主权的归属展开旷日持久的博弈是理所当然的,甚至应得到鼓励与褒奖。然而,大学似乎正在忽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把关注的焦点较多地局限于学术权力本身并不能为大学发展带来更多利益,大学自治精神沦丧的现实根源实则是法治思维的缺失。所谓法治思维,即理性思维、正当性思维与系统性思维的统一,它主张人们摒弃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等其他要求,按照法治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决策[6]。大学组织在法治设计能力上的不足与执法形式中存在的偏差,正是源于学术主体法治理性的淡漠和法治思维的缺失,而这种依法治校理念的涣散与法治执行力的疲软,最终成为阻碍大学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顽瘴痼疾[7]。

诚然,在提升大学治理能力时,制定健全规范的章程法则始终是必要的,但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取代传统的行政经验或许是更值得关注的事情。为了完善自治与法治动态平衡的“善治”理念,构建逻辑清晰的权力生态系统,大学治理实践应始终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委对大学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强化大学治理现代化理念中的党性原则。与此同时,需要不断追求大学治理的理性与法性之道,以保持独立思考、自由表达的大学自在灵魂为原点,把自治与法治作为坐标系的两轴,使大学治理框架按照和谐的学术秩序发展,接近大学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二、大学治理的灵魂内核:科学与人文的和谐共生

从宏观意义上看,科学与人文并不属于大学治理的内在要素,但与大学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与实效息息相关。科学是大学文明的核心概念,最初是作为一种学科术语出现在高等教育场域,在某种意义上也等同于真理、智慧、理性,是“运用范畴、原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8]。洪堡是一个集科学精神与人文情怀于一身的学者,作为德国大学改革前后巨大变化的亲历者,他对于大学治理有着更为深入的见解与思考,他认为大学应当有别于高中和专科院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学是带有科研性质的学术机构,是探究科学的场所,始终把探索科学与学问作为永无止境的任务,大学的目标并不仅仅停留于人才的培养和知识的输出,而要最终实现“由科学而达至修养”的目标。在随后大学的演进过程中,“科学”的含义被不断拓展并逐渐延伸到意识形态领域,形成了包含开拓创新、实事求是、团结合作、民主质疑等在内的科学精神,理所当然地成为大学精神的合理内核之一。

从科学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来看,它与大学的发展的确是无比契合的。一方面,科学所推崇的实证理念和理性精神为大学打破封建神学的枷锁提供了强大的武器,使大学得以保持自身的纯粹与独立;另一方面,大学也一直为科学精神的宣扬培育宽松民主的学术环境,并通过支持科学实体的发展和促使科学技术成果的现实转化不断深化科学精神的内涵。也正因如此,科学一经进入大学,便以无与伦比的优势巩固和提升了自身地位,并成功演进为大学教育的主流理念。然而,过犹不及,对于科学的过分强调反而逐渐稀释了科学精神中所隐含的人文底蕴,致使科学出现某种程度的异化和危机。尤其值得警醒的是,科学固然可以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但是这种力量愈强大,就愈需要人文精神的润泽,脱离了人性的科学发展所带来的深重灾难是人类社会不可想象和承受的,二战中投放在日本广岛和长崎的两枚原子弹便是对此最鲜明的注脚。

由此可见,人文精神的衰微对于大学的发展与治理而言并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沐浴在科学所带来的荣光中的大学还应呼唤人文情怀的回归与彰显。人文精神的中心属性是求善,是在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所持的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9],集中体现为对人的个性、价值、尊严、命运等的深切关注和执着,其形成与变革主要是基于对人作为一种“类”的生存本质的剖析,通过对人的存在的超越性思考达到直面并塑造人的内在世界的功效,这无疑是与大学精神一脉相承的。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变迁,也无论大学职能如何拓展,“人”的问题始终是大学精神的核心要义,是大学场域中最贵重、最积极、最崇高的因素。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概念,成为大学治理场域的高频词汇,人的价值进一步得到彰显与重视,人文精神显示出更加强大的时代生命力。

当前大学治理能力的孱弱与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失调不无关系。若要扎实稳健地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厘清这样一个突出的问题,即什么是解决科学与人文之间冲突的密钥,或者说科学与人文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如何对科学进行非功利化的引导,在理念和制度等方面弥合这一概念鸿沟。而想要厘清这一问题,就需要重新回到科学与人文发生冲突的原始场域和逻辑起点,首先回答“大学的使命是什么”这个更加紧迫却又无比重要的问题:大学的使命究竟是为了帮助学生获得一份安身立命的技能,还是为了培养他们对于未知事物始终存在一种好奇心、敬畏感、求知欲,以及强烈的公民权利意识呢? 一个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究竟意味着什么? 只要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依旧存有分歧,那么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冲突就不会消解。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极其纷繁复杂的问题,如果站在整个大学发展史的视野上来看,答案其实已经呼之欲出。尽管科学与人文在理论基础、方法原则、表达形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二者的精神实质都在于引导学生达到真、善、美的精神境界,通过自由个性的解放与徜徉,在不断地超越自我中实现人格的净化与完善。由此可见,科学与人文分歧的实质是人类自身理性与情感之间的文化对峙,这种分歧不应被人为地扩大化,在许多时候,更应被视为一种长期的生存状态。从这一角度来说,科学与人文完全可能也可以实现现实和解,共同为大学治理能力的提升增添厚重的砝码。

在大学治理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挖潜充盈丰满的科学与人文精神内核,积极探索形成富有“人民性”的大学治理理念新范式,把对“人”的关注贯穿于大学治理全过程,以“人”为根本突破口考量大学在人类社会的责任关怀与历史担当中的具体价值,构建基于大学利益相关群体理念共识的文化治理模式,从而推动科学与人文深深嵌入大学治理的灵魂,真正实现科学理性与人文关怀的有机融合与良性互动。

三、大学治理的运行轨迹:保守与开放的有机统一

伴随着理性主义与功利主义两大大学理念的斗争,大学治理呈现出不同的运行轨迹,这种轨迹主要表现为大学在政府的作用下试图与社会保持某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对大学治理现代化产生较大影响。应该说,理性主义与功利主义由冲突对立到逐渐融合,既是大学组织遵循自身运动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同时也彰显出大学在面对新的历史环境与发展危机时的生存智慧。在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大学组织如何厘清自身的义务与利益间的关系,实现“义”与“利”的有机统一,明晰保守与开放之间的动态平衡,是大学需要思考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长久以来,人们习惯用“象牙塔”一词来比喻甚至代替大学,这是对大学原始存在状态的一种客观解读,同时也是对大学的“保守性”最为生动的写实,它呈现出大学“为了真理而追求真理”的一种纯粹和超然的独立品格,彰显出大学作为一种稳定的真理与智慧的高级保护力量的自信与自尊,更体现出生活在其中的学者为了追求科学与真理而甘于清苦寂寞的一种恬淡心理与乐观精神[10]。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有了大学的保守,才使得大学始终氤氲在宽松民主的环境中心无旁骛地潜心学术,也正是基于大学的“保守”,其他大学精神才得以留存并恒远,为大学应对纷繁躁动的红尘俗世平添了几分从容与镇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的形象逐渐被“服务站”所取代,大学与外界之间的有形无形围墙正面临消失,“优胜劣汰”竞争法则也开始成为大学内在运行机制所遵循的基本规律。从语源学的角度追溯,大学一词本身就包含开放性元素,其词根(universal)的普通意义上的含义是“普遍的”“全体的”“共同的”“全世界的”等,在逻辑学中意为“全称命题”,在哲学中意为“一般概念”“一般性”。这些表述虽然各有不同,却无一例外地传达出大学精神的包容博大。对于今天的大学而言,坐而论道的哲学显然早已成为阻碍自身发展的绊脚石,当人类社会对大学给予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与期待,大学有责任和义务承载起反哺社会、传承文化、服务公众等重要历史使命。事实上,作为兼有学术机构和社会组织双重性格的大学自创办之始,这一使命便已历史地落在了它的肩上,大学需要也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自我。这种“开放”不仅仅包含对外空间上的拓展与延伸,还包含宽容、互动、创新、变革等具有开放取向的意蕴,更重要的是,包含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的承诺与责任。

弗莱克斯纳曾说:“大学不是一个风向标,对社会每一流行风尚都作出反应。大学必须经常给予社会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并不是社会所想要的(wants),而是社会所需要的(needs)。”[11]大学治理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趋向于保守或者开放中的其中任何一方,而应全面辩证地看待保守与开放。这就要求大学组织在回归人类社会的同时,保持大学自身与社会发展之间的适度张力,警惕在两种极端之间徘徊。一方面,大学要始终坚持内敛的保守性。这种保守绝不是故步自封,也不是狂妄自大,更不是因循守旧,而是主要体现在对中国古代书院文化办学传统的珍视,对西方大学扞卫真理与智慧的文化品格的赞扬,对人类文明薪火相传延绵不绝的敬重。惟其保守,大学才能拥有源远流长的精神资源,并把这种精神资源淬炼为一种对于学术的守望和信仰,时刻砥砺象牙塔中的学者保持独立自由的品性,心无旁骛地追求理性与正义,始终保持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大学还应保持外向的开放性。作为一个拥有强大存蓄与净化能力的学术组织,大学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之源正是其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大学不仅要面向未来,努力发挥对人类文明的引领作用,还应不忘过去,在办学传统中寻找可持续发展的密钥;不仅要向外界开放,善于在与其他文明的交汇与碰撞中吸取精华,还应向自己开放,善于根植自身的文化土壤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超越;不仅要独善其身,保持自己作为知识灯塔的绝对优势,还应勇担使命,更加积极地对整个人类命运的终极旨归进行思考和回应。

从中国大学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某些现象来看,“保守”在当今大学中明显处于劣势。由于社会对大学的过分倚重与干预,大学的“开放”混杂着市场化、商业化和功利化的气息,一些大学以短期的物质效益取代长远的文化考量,用外在的雍容气派取代内在的修身养性,使得大学的精神堡垒作用出现衰减。这其实也是持有保守性大学理想的思想家所担心的:现代性由于主张张扬人的理性,用人取代神的地位,并据此提出依据理性可以得到近乎无止境的进步,进而放松了对人类理性的骄纵的警惕[12]。大学的“善治”不仅依赖于外部良好的制度供给所形成的制度优势,还取决于组织内部强大的治理能力,而要在二者的良性互动中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治理体系,就必须重视制度执行者即治理主体的作用[13]。只有善于强化大学、政府、社会、人民等多元主体共治的民主理念,并使之在合理的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各自的治理效能,才能使大学治理沿着平稳有序的道路朝着现代化方向不断推进。

四、大学治理的命运维系:机遇与挑战的辩证拷问

由于大学组织具有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松散性、模糊性等特征,这就决定了大学治理走向现代化不能仅仅局限于构建现代化体系本身,还应把关注的视角倾注到整个人类社会,在现代化整体视域下长远考量大学发展的命脉所在。

1.高等教育政策的更迭。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全景看,教育是嵌入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子命题,国家出台部分优惠政策对其进行调整以促进优化,既是国家机器维系自身正常运转所应付出的必要成本,也是对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答复。大学治理不能过度依赖行政力量的主导,盲目地跟随政策的更迭摇摆不定,而应更多地结合自身的历史传统和发展实际,破除治理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凸显自身的办学风格与特色,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初心与使命。

2.市场经济时代的来临。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法则正在大学治理场域的各个层面发挥作用,大学的整体轮廓正在无形中按照社会所希望的模样勾勒和塑造。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市场经济自身所固有的一些缺陷,大学的定力和初心也在面临着多重拷问。在市场化理念的驱动下,部分大学的办学定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偏差,高等教育商业化、同质化、异化等倾向凸显,所培养的人才也逐渐朝向功利性蜕变,更多地把高等教育等同于良好的就业机会、丰厚的薪酬待遇、实现阶层流动的利器[14],这不得不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我们所接受的高等教育的真正意义究竟何在。在当前“破五唯”背景下,如何在高等教育领域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保证接受大学教育的公平性和公共性,是另一个亟须解答的时代命题。

3.网络信息技术的崛起。首先,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大学管理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以往“工业化”的僵硬刻板思维显然已经不适应现代大学的管理需求,大学治理理念日益倾向于更为高效、便捷、开放、互动的互联网思维。其次,借助于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大学组织可以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教学过程与学情舆情进行诊断分析,有效地开展教学科研评价,推动教育治理从传统经验走向科学化和精准化。再次,计算机网络技术有利于实现大学政务信息的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使行政管理数据和信息及时公开,为大学治理的高效化、民主化、透明化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保障[15]。网络的勃兴在为教学与科研提供各种丰富的学术资源,推动知识共享业态生成与创新的同时也无意间纵容甚至助长了论文剽窃、学术造假等学术失范行为,给知识生产的纯粹性与权威性带来了一定的危机。

4.多元文化思潮的奔涌。文化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主旋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语境下,大学治理文化作为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一隅理应受到更多关注。如果从文化视角对大学治理现代化进行解构,不仅要考虑到大学治理的文化嵌入性,依靠扬弃和创新相结合的理念实现治理机制的优化升级,还应立足于大学治理的文化特殊性,发掘大学组织本身所特有的文化底蕴,彰显治理理念的现实特色[16]。

五、结语

作为大学结构化改革的主体性工程,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永远处于生成变化中的动态过程,虽然近代以来中国大学在形式上承袭了西方大学的某些合理架构,但其治理理念仍未完全摆脱传统的窠臼,在中国特有的“官本位”行政土壤培育下,固化的治理路径依赖与思维惰性仍在治理实践中时隐时现。从深层根源来剖析,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缺乏一个合乎逻辑、秩序井然的多元主体权力生态系统,导致不同的大学治理权力各行其是,治理机制常常处于失灵的状态。如果把这一问题单纯地归因于大学自身制度理性的缺失显然是有失公允的,整个社会治理场域都对大学精神的消解与式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全面深化改革与高校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大学治理应以“双一流”建设为标杆,以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为手段,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于人类发展需求,厘清大学、政府、社会各方治理主体的新型关系,完善自治与法治动态平衡的“善治”理念;积淀深厚的科学与人文意蕴,砥砺和提炼自身的精神文化特色;准确定位自身成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在履行好服务社会职能的同时葆有遗世独立的品格;冷静面对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各种机遇与挑战,实现不同大学治理权力关系的协同与共生,以切实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