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0640)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我国为实现“2025制造”的目标,对高职院校提出的新时代要求,是实现人才创新、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创新的重要部分。通过学校、企业和科研机构这三个基本主体,协同金融机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实现多方主体资源的协同支持,使三者共同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提出深受互联网资源共享概念的影响,其更强调多个主体间的协作关系,实现知识和技术的共享。其本质是资源的优势互补,突破了传统学校有知识技术无资金支持,企业有资金财力无核心技术等各种壁垒和边界,从而达到“1+1>2”的协同放大效应。高校是整个国家和企业人才输出最重要的场所,是实现知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在新常态的背景下,有着现实需求下,要积极根据自身情况融合推动力量,打破长期以来中职与高职、高职与其他普通高校、行业和区域的界限,实现各方主体资源的最优配置,为创新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关键技术支持。

1 产学研协同创新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改革的必要性

1.1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桎梏

第一,是浓厚的行政色彩,这是制约高等院校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原因。我国高职院校的行政化传统由来已久,学校各级领导都有相应的行政职务,官本位的思想影响深远,大大制约了高职院校的学术性质,使得学术权力相对于行政权力而言处于从属地位,完全行政权力化的现象严重。部分行政领导对学术事务也具有决定权,导致学术权力的不断削弱,这种状况不利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规律长久发展。

第二,是党委书记和校长负责制双重领导模式,造成了行政决策权力界限不清,以党代政、政校不分现象严重,也是高校内部治理运行不畅的关键所在,并且随着下一级机构的设置,双重领导的现象被进一步得到复制、放大,多层次多分支的职能交叉不清,造成相关行政和党务系统管理混乱,一方面容易形成权力真空地带,另一方面使得相关政策难以贯彻执行,效率低下,造成资源浪费。

第三,是内部主体监督权力的作用难以发挥,以高职院校的教职工大会和学生会为例,教职工大会是以全体教师为主要成员,教师既是被管理的对象,也是参与管理的对象,部分也是内部治理的管理层,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使得教职工大会难以从根本上对内部治理形成约束力量,甚至转为校领导的意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更多只是形式上的意义,缺乏实质内容和相应效力,学生会是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按照相应章程自行选举学生会成员,一般为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具有高流动性的特点,平时除了学校活动,较少集聚,因此很难就学校事务充分发表群体意见,对学校内部管理事务,履行监督职能的能力也十分有限。

1.2 改革现代职业教育内部治理结构是当务之急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内部治理结构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时代要求。第一,教育部明确要求,从2015年起,中国为实现高职院校发展目标,制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对高职院校的治理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高职院校必须走创新发展之路,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持续推进高职院校的章程建设,切实将教育教学改革与治理能力提升相结合,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反映当前高校内部治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教育性和职业性双重要求与内部管理现状失衡的矛盾,大大制约了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

第二,新常态经济下,技术是推进和引领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力。国家经济发展对科研人员和一线技术工人有着更迫切的需求,高职院校对此背负更高的社会责任和人才输出压力,如何更好地解决好当前存在的学生职业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更加妥善的解决好内部治理问题,尤其是治理主体的权力问题,明确的权力主体才能明确发展方向,坚决的执行和贯彻目标方针的事项,这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实现高职院校的现代化、职业化教育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2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功能及实现途径

2.1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的主体

2.1.1 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中治理主体间的关系

依据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规定,高职院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作为党委的首要负责人,主要负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校长作为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校内行政事务。院校层级的重大事务一般经由党委会议、校长会议、党政联合会议三种形式进行讨论协商。在机构设置和职能上,校院或校系的两级管理体系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两级主要指校长全面负责日常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事务,各院系再设立院长或系主任,对院系教学和行政事务责任。根据职能分工下设相应的行政部门,一般由副校长直接负责部门具体的管理工作。两级分支管理体系当前高职院校治理中最常见的管理模式。但随着高校和社会的发展,这种治理结构逐渐出现职能界限不清、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等诸多问题,并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和学术氛围造成影响。因此,重新厘清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优化高等学院校内部治理的首要问题。

2.1.2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中治理主体的特殊性

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职业性人才培养的特点,这是高职院校的特殊性所在。这也导致其内部治理结构与普通高校相比,治理主体除了党组织、学术性综合组织机构、基层群众组织等利益相关者之外,还包括协同创新的企业、研究机构人员,尤其是企业行业相关人员。行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参与内部治理主要来源两部分,一部分是学院自主聘请,另一部分是直接参考课程开发和学术实践的行业专业人才。行业相关人员被纳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息息相关,是由其自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2.2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功能的实现路径

2.2.1 努力创造全员参与治理的外部环境

民主参与是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广大师生作为最大主体,全员参与院校治理是评价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合理的一个参照标准,学院要如何动员参与治理学校是第一步。营销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从上到下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参与,提供宣传支持,转变传统管理观念,将管理权下放,把学校治理和学校发展变成全校师生的共同愿景,有效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参与人员尤其是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自己在院校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学院的内部治理目标,调动广大师生参与院校治理的积极性。

2.2.2 充分了解内部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

高职院校在内部治理过程中存在众多的利益主体,例如:政府、企业、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等,主体众多意味着多样的利益诉求,甚至是利益冲突。首先应该明白各利益主体的诉求,诉求不同,治理目标和治理方式也会存在差异。要维护绝大部分人的利益,亦需要协调利益冲突。对于政府来说,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输出是关键;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实现知识变现,以更小的投入带来更多经济利益是其存在的意义;对于学生来说,职业能力提升和个人长远发展使其学习的关键。因此各利益主体目标不一致,导致矛盾与摩擦,进而影响整体目标的实现。学院内部治理需要客观公正,保证各利益主体的声音能充分表达,既要保证承担责任,又要保证享受相对应的权力,避免决策不公的出现。

2.2.3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顶层制度设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院校治理需要进行顶层设计,以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为基本前提,规范人、组织、事的关系。规划人的制度包括规范人的行为,思想和言行举止;规范组织的制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治理制度,通过规范的组织体系为内部治理中的权力分配和运行机制提供保障。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设计过程中,要以大学章程为突破口,淡化行政色彩,增强学术权力,明确学院发展目标和领导体系,要积极探索和明晰各级组织的职权及履行职责的运行机制和实现方式。要积极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统一领导、多元治理、和谐善治、科学发展的内部治理结构。

3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以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3.1 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现状

3.1.1 院校基本情况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广科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教育部与财政部将广科院纳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之中,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5年,广科院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近几年来,广科院致力于“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和“广东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建设。2016年年底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在2017年获评“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截至2017年4月,学院拥有广州和珠海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0671人,教职员工1327人,开设11个二级学院(系),专业设置总计63个,成为全国一流和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

3.1.2 院校内部治理主体

广科院内部治理主体为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群组组织和附属机构等。下设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等二级管理机构。机构职责范围基本明确,如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学院上下、内外的工作,包括党务工作、政务工作、国际交流工作、广州校区工作四个方面。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协调学院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2)负责策划组织学院重大会议和活动;(3)负责对学院综合性事项进行调研、论证并提出工作方案;(4)负责学院内相关文件的行文、上报、下发、立卷归档工作。再如人事处主要负责文秘兼内勤管理、师资管理、人事调配和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等,对基本任务、工作内容以及要求都有具体条文规定。

在利益主体的设置上,学术性综合机构大多隶属于教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术委员会,成员主要由资历较深的教授、副教授和一些教师代表组成,工会隶属于学院群组组织,成员为学院全体教师。学生工作部隶属于党政管理机构,是主管院校学生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教育、资助管理、就业指导、校友会等相关工作。

3.1.3 院校内部治理的内容、职能及流程

学院内部治理的内容除了依据 《现代大学章程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内容外,学院章程还根据时代发展的需求,积极地调整和完善相关内容,尤其是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的校企合作相关内容,进一步做了明确规定,如设置了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明确了企业、行业在院校人才培养中的权力与义务,明确了企业、行业参与专业人才规格定位、教学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标准评价、教学改革、专业设置、资源开发、师资团队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实习实训等多方面要求。

内部职能主体的职能上,学术委员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与学术相关的事宜上,如教学、教改、课改、课程开发、教师评审、学术研究等方面除了想要充分地咨询建议权力外,还享有一定的决策权。教师和学生权利的实现则主要依托教职工大会和学生会,教工会在学院发展、改革、发展等方面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学生在宿舍管理、学院餐饮卫生等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方面享有应有权利,如对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考核需要全体学生参与,对于学院规章制度规定的权利基本都能得到实现。

内部治理流程上,有关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时,先由学院党政领导开会讨论决定,一般会咨询院内教授或学术委员,有些问题会由学术委员会审议;与学术相关问题的解决,像学术项目领域学术委员会有一定决策权,但有些情况下需经上报院系,经院系领导审批,学术委员会有决策咨询和评审的权力;有些事关广大师生的事务上,代表教师的教职工大会和代表学生的学生处虽能通过渠道发挥一定的建议意见外,但从参与程度看,依然有待提高,尤其是其投票和监督权。

3.2 产学研协同创新背景下院校内部治理的成绩与问题

3.2.1 院校内部治理取得的成就

第一,学院内部管理组织日趋完善,在下级部门和人员岗位的设置上日趋合理,这得利学院管理层对内部管理组织机构的重要性意识的提高,在此基础上,重复借鉴和吸纳发达国家的优秀管理经验,并结合院校自身发展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改进和优化措施,使得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呈现扁平化趋势,组织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下放。高层管理更加侧重在学院未来发展等宏观层面,而将行政日常和专业议题等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下放。一方面能锻炼和增强中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另一方面能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办事流程,提高学院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二,民主管理实现了很大程度的进步,一方面表现在参与管理的教师和教授人数的增多和比例的提高,另一方面表现在基层党员和教师、教授的发言权和咨询权行使次数的增多,并且在一些需要专业事务上,专业人员像专家教授等还享有投票决策权,在事关和教师或学生利益上,除了常规的进行院校审批流程,涉及主体还能积极地参与其中,对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解决利益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

第三,基层民众组织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增强。目前广科院教师和学生参与和自身事务相关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更加主动也更加深入地参与内部治理,教师除了学校章程和教职工大会所规定想要的权利外,学院每年还会定期开展党员和教师大会,对于和教师密切相关的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对于院校的重大事务,学院领导层也充分听取教师声音,在执行过程中也积极鼓励教师参与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能较快回复、改进。学生权利的实现主要体现在学生会,主要参与日常生活的管理和教学事务上,主人翁意识有所增强。

第四,企业参与院校办学程度加深。随着我国对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全民创业热潮也提高了企业参与院校办学的积极性,目前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这主要是人才技术带来的良好的经济效益,学院以更加积极开放的态度吸纳企业合作,除了提供孵化基点支持,还对校企合作进行广告宣传、匹配相应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门的对接适宜,能够快速有效的处理企业诉求,为双方的合作奠定良好基础。企业除了常规的资金支持、设备支持和真实车间场地支持等外,还能够积极地参与行业相关课程的改革和专业设置;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计划,提高了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能力素养,企业已经成为广科院内部治理结构中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也是广科院实现开发治理的一大体现。

3.2.2 院校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学院章程修订不及时,未能适时调整和完善。学院章程是内部治理的基础章程。广科院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是在教育部要求下制定的,后期更新较少。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章程与实际不符的现象日益严重。章程修订的程序相对繁杂,从动议、研究、表决、完善,耗时长,程序复杂,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难度大。院校很难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学院章程呈现出滞后性。

第二,学院内部治理机构和人员较为臃肿,不够精简化。广科院和其他高职院校的问题类似,机构设置职能不明确,造成职能重叠、错位、缺位的现象。在处理学校事务时,容易造成部门冲突甚至不作为现象的发生。组织层级多,管理人员多,学院工作处理和信息传递需要跨越的层次和时间也多,影响办事效率和资源浪费。管理体制和下级部门设置具有承袭性,造成部分管理人员权力集中,普通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内部治理的难度加大。同时,精简机构实现偏平化管理之后,对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部分领导人员能力不足,也是横亘在组织精简化过程中的一道门槛。

第三,企业参与学院内部治理程度低。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的一大不同点在于前者对学生的职业化教育特征更为明显。因此在高职院校中,我们可以看到广泛的校企合作,企业提供资金、专业设备和真实车间支持。学院进行职业人才的输出,校企合作是实现知识理论向产业经济转化的重要桥梁,能有效地解决企业有资金没技术和学院有人才缺资金的难题。正是由于企业提供的广泛支持,学院和学生才在发展、成长成才方面获得了更多的可能。在内部管理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广科院和企业办学项目很多,部分企业会在学院孵化基地进组,提供优秀的技能人员在基点或者项目中担任技术顾问,或兼职授课。但是,企业参与学院内部治理的程度依然偏低。在一些事关校企合作事宜上,学院占据了绝大的主导权,因此,要想进一步的扩展企业的合作意愿,推动市场力量参与内部治理,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内部治理权力。

第四,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程度低。一直以来学生家长就在学院内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就被边缘化,甚至被忽视的地位。这主要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学院章程规章制度一直以来都没有学生家长参与内部治理的可依据条例,进而支撑了学院管理层对这一主体的忽视;二是学院内部管理的封闭性,缺乏外部开放性,使得学生家长对于学院治理一直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三是学生家长主动参与学院内部治理的意识不强、实质上学生家长作为高职教育的消费者和学生代理人,和学院的内部治理具有重大的利益关切。因此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制度要先行,管理要开放,观念意识要转变。

4 产学研协同创新视角下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建议

4.1 推进院校制度设计,实现规范治校

制度设计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首推工作,尤其是学院章程,学院章程规范了学院的组织形式、发展方向、各利益主体的权责关系和职能体系,学院章程不但对学院内的全体师生具有约束力,对党委和行政组织机构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学院章程的设计和完善,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重要环节,学院章程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高校的“党委领导、校长管理、教授治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机制,明确规定内部治理和管理体制,为院校构建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提供法律保障。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来说,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学院章程的建立上,要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高等职业院校要认清学院的本质,以学院的特色和优势为出发点,优化和完善学院的章程内容,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学院章程的细则、条款。与时俱进,因时因势发展,以发展的眼光,不断丰富和完善学院章程的内容,为学院的组织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4.2 根据产学研合作教育需求,建立开放式治理结构体系

行政主导学术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通病,要建立与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教育治理制度相适应的内部权力结构,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建立开放式的治理结构,要打破现有的科层制内部权力结构体系,积极引进外部市场力量,让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高校的内部治理,因为开放性是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建立现代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因此在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过程中,要突破现有的封闭性管理理念,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引入市场力量,新常态的高职教育发展,必须开放内部治理体系,引入行业专业组织、学者、学生家长等社会力量,结合全体教师学生等各主体力量参与其中,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整合优化资源,尤其需要企业的参与。

4.3 强化对内部权利的监督,建立分权制衡机制

多利益主体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造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要通过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厘清各利益主体的权责利关系,避免管理错位、缺位,同时有助于监督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权力的合法有效运行。第一,确权,在分权制衡机制中要进一步厘清和明确决策权和管理权问题,政治权和学术权的界限问题,正确定位各参与主体的职能边界。例如,党政机关主体、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该退出的退出,该弱化的弱化,该强化的强化。第二,行权决策机制,在决策上建立以专家或行业专业组织为主的咨询机构,充分听取和吸纳专业意见,在执行上发挥党委的监督作用,对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把控;在监督上,可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第三方专业组织可对学院的重大决策进行事前评估和事后考核,并可向相关部门反馈考评结果。第三,监督机制,建立监事会议制度,确立监事代表的资格标准,由各利益主体推举产生,对学院事务的权力运行情况行使监督,确保各主体权力的合法合规行使。

4.4 营造良好的现代管理氛围,发挥治理文化的整合效应

组织文化对于组织内部治理影响力深远。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文化,形成稳定的治理结构,将极大地影响高校内部治理过程以及最后呈现的治理效果。建设高校的治理文化,需要融入现代治理思维和理念,通过兼容并蓄的开放性治理,正确平衡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培育和发展自身特色的高校内部治理文化。

5 结语

国家人才的培养属于长期性系统性的大工程,高职院校其自身具有浓厚的社会化和职业化办学背景,其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带有特殊性,其改进和优化也非一日就可完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顺利进行,需要良好的内部治理机构提供基本保障。高职院校必须根据环境变化与时代需求,勇于创新,深化内部机构改革,集合优质资源科学配置到组织机构中,建立多方主体协同治理的机制,提高产学研运行效益,保证院校在现代化治理机制下持续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