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于忠成

玩游戏也能发财,这恐怕是很多网络游戏玩家在游戏娱乐之外的梦想。因此,在网游市场上才会有买卖点卡、充值卡等公司正当行为之外的另一个虚拟物品交易市场,交易账号、道具、游戏币,游戏代练等等,成体系、成规模、有分工,这个市场像模像样,似乎人们依靠网游虚拟物品交易也可以发财。

在网络游戏的经济体系中,其核心是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流通推动的种种虚拟交易行为,网络虚拟物品交易包括出售虚拟装备、交易游戏账号等行为,其中,交易最频繁、且最有代表性的则是虚拟货币的交易。

何为“虚拟货币”?最近出台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此给予了界定: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

虚拟货币真能发财?

对于游戏玩家来说,获得虚拟货币无非有这样几种形式:一种是购买,比如腾讯公司的Q币,QQ用户一般是通过“1人民币兑换1Q币”获得Q币的,这些Q币可以用来购买QQ的虚拟道具、个性化服务,或玩游戏等。另一种是玩家在游戏过程中通过做任务、打怪兽、网络对战等方式赚取,这种方式普遍存在于目前的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用赚到的虚拟“金钱”在游戏中换取装备、进行升级等。第三种是从别的玩家手中通过虚拟道具等物品兑换或花钱购买。游戏玩家在私下或通过网络游戏平台,再或者通过第三方网站,比如淘宝网这样的C2C平台来进行交易。

所谓游戏玩家可以通过虚拟交易“发财”,指的就是第三种交易方式。但是玩家真的能发财吗?答案是:不能。

对普通玩家来说,他们需要先投入现实的“实物货币”去购买游戏点卡、充值卡,进而再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获得虚拟货币,并把虚拟货币投入到游戏中购买各种虚拟物品,增加装备、升级等。当然,现在有许多“免费游戏”,玩家不必花钱也可以玩,但要想在游戏中获得较高的级别、较好的装备,不掏腰包还是不行,需要真真正正地“砸银子”,否则,就算花再多的时间修炼出的“游戏号”,也是许多玩家眼中的“垃圾号”。

可以说,大多数玩家在游戏中除了获得了游戏给予的那份“娱乐感”之外,他们并没有“发财”,但尽管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是会津津乐道那些凤毛麟角般的“发财”玩家。例如,华裔德国女教师艾琳·格拉芙在美国一款游戏《第二人生》中“投资房地产”因此成为了现实中的百万富翁。而澳大利亚玩家大卫·斯道在瑞典的网络游戏《安特罗皮亚计划》中以相当于26500美元的游戏货币购买了一座虚拟岛屿,通过向其他玩家收取岛屿狩猎税以及出租海滩,斯道瑞赚到了10000美元的现金收益。但像这两位一样可以靠虚拟货币交易实现自己的发财梦的毕竟还是少数。

大部分玩家通过出售虚拟物品获得的只是“小钱”而已。与此相反,在游戏中消耗了自己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实物货币”的却比比皆是,更不用说那些为买“装备”天天吃泡面的中学生玩家了。

初二的网游迷小皓曾表示,在很受欢迎的《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中,一套能帮助玩家得分的服装至少要500元钱;在《魔兽世界》或者《天龙八部》等网游中,一件关键性的装备甚至要上千元。“我们班那些沉迷在网游里的同学,日子过得很惨,每天就吃一顿,顿顿是泡面。”小皓说,他们这样节衣缩食,为的就是每个月能省出二三百块钱,去买“装备”。

>> 靠虚拟货币发财就会将虚拟货币变现为人民币吗?

到底是谁发财了

金币工人也被称为“金币农夫”,是人们对游戏代练者的一种称呼,曾有新闻报道称中国有十几万游戏代练,他们是一些以此为职业或者以此为赚钱手段的游戏玩家。这些人利用一些专门的小公司提供的电脑,在互联网上夜以继日地打造虚拟货币和装备,然后由一些专业的公司统一收购,他们把这些游戏代练打造出来的虚拟物品卖出去赚取利润。

其实,现在虚拟货币交易已经产业化了。金币工人们之所以会去努力地炼币,是因为获得虚拟货币的方式有很多,获得装备,消灭怪物,或者在游戏里经商,都够获得虚拟货币。而且,虚拟货币兑换现实货币的流通性比较好,可以说在任何游戏里,虚拟货币同现实货币的兑换都有一定的兑换比率,通过虚拟货币换取现实财富已经成为了比较流行的一种方式。玩家常常用虚拟货币来兑换游戏点卡、免费游戏中需要用现金购买的虚拟货币,或者兑换Q币。很多老练的游戏玩家以此来换取游戏所需要的点卡来免费玩游戏,甚至从中挣钱。

不过,你可别以为游戏代练们会借此发财。平日,我们经常可以在网吧门口、网络论坛等处看到“千元招游戏代练”的广告,也就是说,之所以叫他们“金币工人”,不仅仅他们像工人一样在网游中辛勤劳作,而且收入也跟普通工人差不多。更悲惨的是,对这些游戏代练来说,当他们把玩游戏当成一种工作,一天十几小时地泡在网上炼币,网游已不再是一种乐趣,而是一种煎熬和折磨,日子过得并不滋润。

谁赚到了钱?是那些剥削游戏代练们劳动价值的游戏代练公司们,单个游戏玩家可能通过游戏获得的“小钱”,被他们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游戏玩家没有发财,忽悠玩家的代练公司却发了财。

规范虚拟物品交易

目前,网游虚拟交易市场鱼龙混杂,买家一不留神就会遇到交易陷阱。盗号、盗装备、外挂等违法现象也严重影响着网游虚拟交易行业的健康发展。

围绕着“虚拟财产”的问题,运营商、专家和监管部门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比如,以腾讯为首的六大游戏运营商提出,为了打击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要求禁止C2C平台的虚拟交易。

近期,文化部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对网游行业诸多细节进行了规范。对于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办法》要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其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同时,《办法》还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在规范自身经营活动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为合理解决有关纠纷,《办法》规定,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在提供服务网站的显着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方式,并对经审核真实的实名注册用户负有依法举证责任;另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应包括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制定的《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全部内容,且无与其相抵触的其他条款。

如今,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有了明确规范,相信那些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能因此得到控制。虚拟货币曾圆了某些人的发财梦,但由此致富者毕竟是少数,如果用户仅仅只是想依靠这一途径发财,恐怕并不是上上策,想让500万砸到自己的头上,需要何等运气?对那些想要发财的朋友们来说,脚踏实地的努力才更为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