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竟玲

(永吉县环保局,吉林 永吉 132200)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环保执法工作也在发生变化,对环保执法工作的认识,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提高,自觉做到环保执法与时俱进,努力开创环保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使环保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 环境执法的新变化

1.1 公众环境意识的变化

一方面,公民的民主权利提升,维权意识增强;另一方面,全社会乃至全球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使公众比以往更加关心生存、生活环境,更主动地参与环境保护和建设,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两会”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占相当比重,并逐年增加。广大群众也通过举报、信访、法律等途径,维护自身的环境利益。积极适应公众环境意识的变化,并从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中,发现新情况,分析新问题,研究新对策,下力气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大力改善环境质量,成为环境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 执法对象的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个体、私营企业迅速发展,执法对象呈现多面性特点、分散化趋向。这种变化,对环保管理部门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界定执法对象与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目的,保护好执法对象的利益,为执法对象提供良好的服务。为此,要研究执法对象需要何种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执法者如何根据执法对象的新变化,贯彻好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1.3 环境保护任务及其管理方式的变化

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运作方式,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环保执法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2 环境执法要做到四个延伸和五个转变

新形势下,依法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行政管理方式和内容要适应环境保护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变,要做到“四个延伸”和“五个转变”。

四个延伸是:由污染防治向生态保护延伸;由防治大中型企业污染向防治各类小企业、小摊点污染延伸;由重点治理第二产业向第一、第三产业延伸;由城市综合整治向农村环境治理延伸。

五个转变是:由就环保抓环保的习惯定式,向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机制转变,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由单纯污染防治向优化投资环境与营造生态环境转变;由分散的点源治理向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转变;由行政手段为主向运用法律手段,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转变;由单要素的管理向多要素、全系统的综合管理转变。

总之,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要在充分尊重实际的基础上,加强主体职能建设,使行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3 开创环保执法工作新局面

应认真分析环保执法工作的新变化,深化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环保执法工作新局面。

3.1 改善环保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包括的内容很多,但是关键是认识问题,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的问题。做好统一思想认识的工作,是适应客观环境搞好行政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统一思想认识,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与加强环境执法一起抓,是搞好环保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

3.2 理顺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众多的领域和方面,单靠环保部门一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必须广泛动员,联合各方力量,根据法律、法规,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综合执法。

3.3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

执法人员必须从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权力至上向法律至上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根据法律规范执法,按照程序履行职责,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进一步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任务、权限、标准、程序以及不作为应承担的责任。完善行政处罚报告和备案制度,深入开展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和法律文书的分析、检查活动。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排污费的征管用、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控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工作程序和廉政制度。同时,要切实加强法制培训工作。

3.4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向人大汇报环保执法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错行为给予责任追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廉政工作制度、文明执法规范、便民措施、举报电话等,一律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增加透明度。

3.5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紧紧围绕“一个宗旨”:认真保护环境,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四种意识”:一是环保基本国策意识;二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三是执法责任意识;四是服务意识。执法的过程就是依法保护环境,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只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