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俊琳 刘耀森

摘 要: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因此,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生产力促进机制、集聚扩散机制、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城乡统筹协调机制和城乡利益协调机制,将有利于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难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关键词:城乡融合;推进机制;内涵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3-0104-03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曾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并将其放在五个统筹的首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既反映了中央政策的一脉相承,又符合新时代的阶段特征和具体要求。城乡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新时代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历史任务。当前,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机制,就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机制的内涵

“机制”一词,源于希腊文Mēchanē,意指机器、机械。英语中Mechanism一词,具有机械装置(机体或装置的)结构或构造、手法、技巧、程序等含义。《现代汉语词典》对机制有以下四种解释: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机制”一词最初被用于自然科学领域,意指事物或结构的运行过程及原理。其被用于生物学和医学中,使用了生物机制、病理机制等概念,用来表示有机体内发生生理或病理变化时,有机体内的各个器官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及其效应。后来社会科学领域引入机制这一概念,并被广泛使用。“在社会科学领域里,机制指社会结构、组织内部结构及其运行过程和原理,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运行过程及其综合效应。”(陈秉公,2000)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机制,是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各要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联系,以及这些要素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中形成的系统动力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关系的总称。

二、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机制的构建

(一)生产力促进机制

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可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但在这两对范畴中,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生产力起到了根本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任何国家或者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

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生产力的进步将更多依靠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如果现有的政策体系、机制体制和制度安排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生产要素发挥更大的作用,不能满足社会各利益主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时,必然会出现一种更好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进而解放被束缚了的生产力,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间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生产力的进步,离不开生产要素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内的优化配置,但城市和农村的分离,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进步,这必然会带来城市和农村融合互动发展的制度创新。在生产要素能够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双向自由流动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下,随着城乡分离发展制度的破解,最终将促使城市和农村的各利益主体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建立城乡融合的发展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可见,生产力是促进城乡融合制度变迁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集聚扩散机制

由增长极理论可知,在实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会在某个地区出现某个增长点或者增长极,而随着增长极的发展,将会以这个增长极为圆心逐步向外部扩散,进而带动周边地区及整个经济的发展。

城市和农村作为支撑经济增长的两个不同的区域载体,在城乡发展的初期,城市处于核心地位,其利用外部经济、规模经济和聚集经济的优势,吸引着劳动力、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资金、科技、信息、管理等要素向城市集聚,城市的集聚效应大于扩散效应,在极化效应的作用下推动城镇快速发展。然而,当作为增长极的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将出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交通拥堵、地价高涨、环境恶化等各种城市问题,这就有必要在空间和功能上重新配置城市资源。也就是说,在城市的集聚效应达到一定程度后,城市的扩散效应将占据主导地位,城乡要素将主要从城市流向农村,或者实现要素在城市和农村的双向有序且有效的流动。一方面,中心城市的要素和资源将流向基础条件较好和有要素优势的城镇;另一方面,符合中心城市要素流出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将实现流出要素的聚集。在这种要素双向流动的过程中,将逐步实现中心城市、城镇和农村的功能调整与优化,进而形成一个符合中心城市、城镇和农村要素禀赋特点的、高效的经济体系。随着城市和农村之间真正形成地域上相互交叉与渗透、经济社会上功能互补、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城乡良性互动的依存关系,在集聚与扩散的协同作用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最终将实现城乡的融合发展。

(三)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

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为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必要为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创造条件。然而,当前农村发展急需的劳动力和金融等重要资源却大量地从农村流入城市,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对农村的辐射能力则相对有限。因此,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扭转资源要素以绝对优势单向从农村流入城市的趋势,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资源要素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双向、对称流动。这就要求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既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又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及生态损害成本,进而促进城乡融合渠道的畅通。同时,在财政投入、市场准入、金融服务、人力资本等方面,积极创新,促进要素的双向流动,促进工商资本下乡,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吸引管理、技术、智力等要素积极向农村流动,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进而提高城乡要素的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要素的融合。

(四)城乡统筹协调机制

拉尼斯—费景汉的二元结构理论认为,在农业部门多余的劳动力完全被工业部门吸收的情况下,如果农业部门的劳动力继续流入工业部门,则将影响农业部门的总产出,这说明工业部门的扩张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农业部门的发展,反而有可能导致农业部门的停滞和萎缩。缪尔达尔认为,在经济循环累积过程中,存在着两种相反的效应,即回流效应和扩散效应。一般来说,市场力量的作用使得回流效应大于扩散效应,这将进一步强化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致使城市区域发展更快,农村区域发展更慢。为了克服城市和农村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有必要强化扩散效应,弱化回流效应。然而,弱化回流效应并不是以削弱城市发达地区的发展为代价,否则将使城市发达地区的扩散效应失去应有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不但要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集聚扩散机制,而且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以政策制度为调控手段的统筹协调机制。

由此可见,为了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我们必须更新发展理念,用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来认识和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化道路,坚持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打破城乡不平等的发展格局,形成城乡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新格局;继续深化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在户籍、土地、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制度改革的突破;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城乡公共品的均衡配置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只有不断加大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城乡利益协调机制

在二元经济体制、城市偏好制度和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影响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三农”问题突出、脱贫任务较重等系列问题的困扰,这将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消除二元经济体制,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联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城乡融合发展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增进整个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必将涉及政府、企业、居民等各个利益主体利益关系的调整。因此,如何构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是我们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中不得不尽快有效解决的一大核心问题。

所谓城乡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是指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和发挥其功能的作用方式。这就要求在宏观上建立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矛盾、实现城乡互动、平等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微观上重视不同利益主体的话语权、建立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与利益表达机制。通过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最终实现保障不同利益主体拥有平等的权利,能够共享城乡融合发展的成果,以促进和保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政府作为一个组织,既有政府自身的利益,又是最广大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是公共利益与政府自身利益的结合,政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完成自己服务社会公众的组织使命。企业参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更大的产业发展空间、更多的市场机会和更多的经济效益。居民参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比如增加收入,获取更好的教育和就业机会,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等等。由此可见,政府、企业和居民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既有各自的特殊利益,又有共同的社会目标和共同的利益。因此,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化解各利益主体的矛盾,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共同利益,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将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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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