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龙张锋

(1.首钢工学院,北京 100144;2.首钢技师学院,北京 100144)

公路施工建设中的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及质量评估

陈文龙1、2张锋1

(1.首钢工学院,北京 100144;2.首钢技师学院,北京 100144)

公路施工建设的过程自然会为自然环境带来无法避免的压力。随着我国环保投入快速增长及对公路环境保护认识的不断增强,当前对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及质量评估方式已经有以往的单一型向将环境监理需要融入到公路施工建设的生命型发展过程中的结合式模式转化。公路环境监理,模式和制度是公路建设项目可完成环境监理和公路顺畅施工各自要求的结拜呢保障,也正因为如此,公路施工建设中以结合式监理模式为切入点而从投资效应和环境政策落实等多个角度来促进公路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的发展及质量的提升就更为重要。

公路施工建设 环境监理模式 质量评估

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有专职型、兼职型两种,正如施工建设的环境和质量的评估需要兼顾到社会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景观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常态化循环需要,因此公路施工中任何会产生噪音、破坏植被、改变土地利用状况的行为和方式都需要在公路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要求中来,进而以两者协调发展作为基本目标,重新调整环境监理模式和质量评估标准来保障环境质量的提升和施工对环境影响的破坏度。

1 当前公路施工建设阶段环境监理模式的选择和弊端

1.1 公路建设施工中的现有监理模式

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需要进行现场质量的检查、监督及监视等。其中现场的监督和监视作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管理的主要方式和切入点,在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理的过程中,其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出现的问题和对工程质量及环境质量的兼顾性重视程度的偏差,可进行及时的纠正和纠错,以达到保障环境保护和施工顺畅性的基本目标。施工建设中的环境监理模式主要以建设单位是否参与到环境监理过程中来作为判断标准,而分为社会型和混合型两种工程监理模式。前者按照国际惯例FIDIC的建立模式标准,将环境监理的工作完全交由到社会监理单位来执行,并要求监管的每个步骤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来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业主三者的权责进行界定和判断,要求监理单位在经济关系、人际关系和业务关系三方面均可以具有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和服务性。接受委托的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对内需要对建立单位负责而对外则需对业主负责,并对整个工程项目展开全方位的监理和管控。此种监理模式在我国目前的公路施工建设中应用几率最为广泛。当然,因为公路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环境监理会涉及到检测单位、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及工程监理单位多方,因此,在公路工程具体施工建设时,其可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嵌入型、并列型、混合型、社会型的工程环境监理模式。

1.2 公路建设施工中监理模式存在的弊端

公路建设的环境质量检测和质量评估本身需要对复杂多变的环境系统中多项检测指标进行综合性的勘测和检验,进而使之成为一个有代表性、确切、简明的单指数形式,进而对该时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明晰阐述,以便于公众、政府部门、环境管理部门等更为便捷的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然而就当前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基本状况而言,多使用单因子环境质量指数模型来作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主要方式,尽管此种方式相对于其他模式而言更为易懂和简单,但是从根本而言其职能对单个环境因子所代表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显示,并不能对整个环境要素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变化情况进行综合反映。从邓聚龙教授所提出的灰色系统理论可得,正如公路建设区域环境是一个受到多因素、多层次及多目标控制的复杂系统,其中所存在的大量的灰色因素,目前的质量检测仅能对部分已知的信息进行检测而并不能对尚未知、需要进一步推算的因素以及系统中不确定性因素进行模拟推断,而此类因素包含在公路施工建设之前检测中尚未检测和评估到的因素,以及评估错误的因素,这就容易造成预测、优化、控制、评估及控制等环节中存在各类风险。

2 公路施工建设中环境监理模式的结合式监理模式的建立

2.1 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构建内容

2004年工程环境监理机制在全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议上就已经按照“六个坚持和六个树立”的环境勘察设计新理念。此种新理念要求公路施工建设必须将结合式监理模式运用到公路施工建设的环境监理过程中,如在施工阶段建立工程环境监理机制及环境后评制度,并将“三同时”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引入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和质量评估体系中。按照当前我国公路施工建设的生命化过程及施工建设中的各类变化从基建程序和环境管理程序之间的协调需要,借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六个坚持和六个树立”理念、“三同时”原则、环境影响的后评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均需要列入到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中。考虑到单一化监测模式所带来的各类风险因素,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需要从施工建设中的环境风险、环境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错误而引发出的风险,施工建设过程里的有可能因为环境变化而出现的损坏、损失、毁坏等而引发的风险。

2.2 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的评估内容

一般情况下环境风险评估需要覆盖环境途径风险评估、源项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风险评价风险评估四个部分,其中源项分析风险评估需要对公路施工中的各类危害进行识别,一般会选择特尔斐法故障树分析方式,但考虑到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构建的需要,特尔斐法故障树必须渗入到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的始终,并将对应的权责明确的糅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中来。因此,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的评估内容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为对危害的界定和甄别,第二个阶段是从环境途径角度对有毒和有害物在环境自身变化中的循环、扩散、迁移、对原有风险的影响程度和剂量以及对施工人员事前勘测和检验的影响程度。第三个阶段则需要对已经得到的风险表征和资料进行风险计算和评价,尽可能降低群体有效效应和致死率的发生率。第四个阶段主要对风险事件承受能力按照法律和法规从环境保险费率和工程技术措施等方向范畴来以风险消除和降低为基础,对生态系统和施工进程进行安全性的保护。但是在该四个阶段里不仅需要对环境变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公路施工建设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反作用,还需要考虑到施工后由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同样也是结合式环境监理后评模式构建的原因。

3 公路施工建设中环境监理模式的结合式监理模式质量评价的注意事项

3.1 不确定因素下评估方式的选择

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环境风险评价主要从建设项目本身入手,按照工程施工本身所引发的风险以及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危害事件所出现的后果和概率,长期慢性危害和短期急性的质量评测标准和方式必然需要明确却别,比如放射性物质的失控下泄露、易燃易爆物品存在的不定期爆发的隐患,桥梁和大坝等在自然灾害面前所有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等,作为公路施工项目在运行中影响到环境监理模式设计及质量评估方式的环境风险分析,在具体运用中建议其在与结合式监理模式融合的同时,也需要保持自身的专业型独特性。其目的主要在于可以随时使用专家经验和调整各类模型来对已经确定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做出判断和调整,其研究重点是正常的施工进程作用下,从长期和常规的评估措施入手,对环境影响做出定量、定期的判断和预测。不确定性事件则需要从事故情况的表现、后果严重和波及程度等角度进行短期的评价,其方式可按照实际情况随机选择。

3.2 结合式监管应用中的融合和反推的需要

按照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理需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审评情况和环保措施从生活服务区、管理区域、收费区域的环保设施和污水处理融合到主体工程的营运、施工、设计要求和过程中,并保障同期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落实一方面要反推和检测已有的环保执行过程、措施的有效性、环境监理过程及模式的效果,进而客观系统的总结和分析现有监理模式的有效性和环境效益指标是否被落实,以作为结合式环境监理模式运用的实效性和对施工建设流程顺利进行的保护性,而另一方面则需要在反推的过程中对计划和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被监测和评估的未知风险因素进行可持续性的计算及应对。以保障施工完结后项目运用时的质量和与新环境之间共存的可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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