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F

一、概念

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平稳适度,支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中央银行需要根据流动性需求的期限、主体和用途不断丰富和完善工具组合,以进一步提高调控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中期借贷便利是中央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可通过招标方式开展,发放方式为质押方式,并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期限是3个月,临近到期可能会重新约定利率并展期,各借款银行可以通过质押利率债和信用债获取借贷便利工具的投放。在资金去向方面,MLF要求各借款银行投放三农和小微贷款。

MLF与SLF(常备借款便利)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一定区别。相似之处在于二者都是让商业银行提交一部分金融资产作为抵押,然后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区别在于MLF借款的期限要比短期的稍微长一些,一般为3个月,而且临近到期的时候可能会重新约定一个利率。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是通过借用短期的资金,来发放长期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借短放长,短期的资金到期之后,商业银行就得重新借用资金。为了维持一笔期限比较长的贷款,商业银行需要频繁借用短期的资金,因此存在一定的短期利率风险和成本。由于MLF的期限较长,因而商业银行如果用MLF得到这个资金来发放贷款,就不需要那幺频繁借短放长。由SLF向MLF转变,标志着央行货币政策正从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此外,中期便利借贷更具灵活性、可操作性,央行能做到随时收放自如,体现了央行货币调控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这相对于大体量的降息降准,显示出了调控技巧的进步。

二、主要作用

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通过调节向金融机构中期融资的成本来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市场预期产生影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部门提供低成本资金,降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此外,在外汇占款渠道投放基础货币出现阶段性放缓的情况下,中期借贷便利起到了补充流动性缺口的作用,有利于保持中性适度的流动性水平。MLF还发挥了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有利于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

三、市场操作

2016年4月18日,央行对18家金融机构开展MLF操作共1625亿元,其中3个月835亿元、6个月790亿元,利率与上期持平,分别为2.75%、2.85%。截止4月末,人民银行结合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对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7150亿元,其中期限3个月3115亿元,6个月4035亿元,利率分别为2.75%,2.85%,同时收回到期中期借贷便利5510亿元,4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为14953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在提供中期借贷便利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四、市场解读

中期借贷便利MLF是一个新的创举,印证了市场关于中期信贷融资工具的猜测。创设中期借贷便利既能满足当前央行稳定利率的要求又不直接向市场投放基础货币。中期借贷便利体现了我国货币政策基本方针的调整,即有保有压,定向调控,调整结构,而且是预调、微调。

央行通过综合运用PSL、MLF和SLF等多种新型的货币政策工具来代替准备金等传统工具,以达到市场中长期流动性调节的作用。这也意味着央行货币政策框架在从使用数量型工具向使用价格型工具转型的过程中更进一步,在构造利率走廊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引导利率下行,未来这类价格型工具的使用也将更为透明和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