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

摘 要:营林生产与现代生态林业密不可分,想要发展好林业,就必须从营林生产入手,科学合理的进行森林经营。文章主要从营林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从而达到提高营林生产,实现振兴现代生态林业的目的。

关键词:营林生产;苗圃;造林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科技和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但随之而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日益严重。因此国际社会提出了要保护生态环境,并且联合国多次召开会议,把环境保护列为重点,中国做为联合国中的常任理事国也曾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做出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中国的减排目标,被国际社会评价为“认真而坚定”。森林做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具有生态效能、经济效能和社会效能,尤其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由于前些年对于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我国目前的森林资源已经非常溃乏。自1998年国家开始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大了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森林资源负增长的速度,但总体的森林资源在质量不是高,结构也不是很合理。要想真正解决好上述问题,只有从改进森林经营方案入手,如何在营林技术改进上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对充分释放森林资源潜力和促进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直接关系。本文从分析当前林区营林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了如何采用营林技术来解决营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当前营林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 林木良种基地培育总体滞后

目前,我国林业经济培育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直接导致对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未能充分与市场结合,导致林木种子类型单一、母树林更替缓慢等问题长期存在,制约了良种的更新步伐。另外一个表现就是育苗生产组织形式与市场脱钩,明显滞后于市场发展形势,导致种苗的投放未能跟上市场变化形势。对于种苗培育研发的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不足,导致没有引进和培育出生长快、材质优、适应能力强、抗病能力强的优良品种。

1.2 更新造林存在数量与质量失衡

大多森工企业每年都盲目的按照以往的惯例进行更新造林工作。造成更新造林树种单一、质量不高、结构不优、没有做到适地适树。由于未能真正坚持市场化导向,投机行为和跟风现象突出,导致苗木市场投入量超过设计作业量,从而抬高了苗木成本在造林总投入中所占比例;树种的结构比例失调,适地适树不到位;在良种与壮苗的选育、引种、推广及优良天然苗木的利用等方面也存在诸多误区。

1.3 集约经营丰产林、幼培丰产林在经营管理措施上存在短期行为,集约化管理思路不是很清晰

人工林的营造与市场需要失调。人工林缺乏定向培育的长远打算,造用结合不紧密,在营造上缺乏商业考虑,林产工业的木材原料供应将面临危机。

1.4 营林生产方面存在短期现象,后期的抚育和保护工作力度不足,造成部分已经成林或接近成林的地块树木被毁害、森林病虫鼠害和人为等的因素破坏,并最终导致造林失败。

2 解决方案

2.1 加强种苗基地建设

在培育和选择良种方面多下一些功夫,加大对于研究培植优良种苗方面的科研力量和投资力度。只有培育出了优良的种苗,才能为林业的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为林业的生长周期相对较长要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对于良种的培育需要也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在此方面我们可以在总结以往此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国外其它国家的一些相关研究经验和成果。再在国内不同环境和地区进行适合当地特质的实验育种。并最终培育出速生丰产、抗病能力强并且适合国内市场和林业发展的优良品种。未来造林树种的选择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在育种方面选择一些保持水土能力较强的树种;二是要发挥森林的经济效能,增加林业收益,因此需要考虑培育生长速度快、品质好且切合市场需求的树种。从水土保持角度来说,常绿阔叶林是未来着力的方向,而从林业市场收益角度来看,考虑到市场优质杂木市场前景广阔的特点,选择阔叶林和以常绿阔叶林母树种为主的混交林,同时适时对母树林的组成进行调整并加强抚育管理,可培育和发展珍贵阔叶林基地,这样既能充分发挥阔叶林在涵养水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又能实现林木的良种化,最根本的是充分考虑到了市场需求,保证了良好的收益。目前来看,国内大多森工企业现有母树林结构不尽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根据现有的政策应加大阔叶树母树林的比重,为提高母树林的质量,应对现有的母树林的组成进行调整,并加强抚育管理。要加快对现有母树林结构调整的速度,尽快发挥母树林的作用,可以用现有基本符合母树林条件的中龄林或近熟林逐步更替已老龄化的天然母树林,有计划地培育和发展珍贵针阔叶母树林基地,既可以改善母树林的结构,又可以增加经济效益,达到林木良种化的目的。

2.2 搞活苗圃运营机制

森工企业应推进苗圃走向市场进程,对苗圃实行竞争机制及多种经营机制,可以采取适当的承包形式或私人经营方式,搞活苗圃。为保证造林用苗,企业可以采取签定回收合同的形式,制定相应奖惩措施,按苗木等级制定苗木单价,做到以质论价。为保证苗木质量及造林质量,降低育苗及造林成本,激活苗圃竞争机制,可将苗圃作为种苗市场,在保证造林质量的前提下林场按造林设计要求在苗圃中有权自由选择其所需苗木。企业允许苗圃在满足本单位用苗的前提下,到企业以外的单位寻找客户,采取订单育苗的形式拓宽育苗市场。苗圃不应局限于培育造林苗,还应该培育花卉、绿化苗、经济植物及野生植物的驯化等。

2.3 加强更新造林管理、降低生产投入

改革开放以来,森工企业在营林生产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更新造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造林成活率及保存率稳步上升。而造林初植株数仍保留10年前以加大初植株数来保“两率”验收的传统做法,造林单位面积保存树木过多,既浪费了苗木,又加大了造林、抚育等工作量。此外,对林冠下造林要适地适量,充分利用现有的天然苗木,降低人工苗木的投入量。对近几年可能回头采伐作业的择伐林,应采取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方式,以免回头作业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浪费。降低造林成本关键在于降低苗木成本。一方面,降低单位面积造林的苗木成本,通过合理降低造林苗木的投入量来实现;另一方面,降低苗木单株成本,可以通过提高单位面积的成苗产量及缩短苗木的培育周期来实现。更新造林用苗应打破仅靠苗圃培育人工苗木的局限,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天然苗,如色木、大青杨、椴树、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等天然苗经过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良好的遗传及抗逆特性,可以就地就近进行移植,既符合其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又可以降低造林投入。真正将适地适树落到实处,不同的自然条件下更造不同的树种。

2.4 加强对于未成林造林地和新增成林的保护和后期投入的力度

进一步巩固更新造林成果,保证培育的后续森林资源健康稳定的生长,切实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真正做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稳定和发展好林区社会经济,实现森林生态效能、经济效能和社会效能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张维平,安丰利.营林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的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05).

[2]徐艳玲.浅谈营林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