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光,莫家禄

(1.容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广西 玉林 537500;2.容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 玉林 537500)

1 家庭农场的基本内涵

家庭农场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的特征,是一种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由发展的形式,是一种在农业生产中有很高自由度的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标志。2013年“家庭农场”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来,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家庭农场的试点工作,并有不少成功的例子被报道出来。“家庭农场”的出现,必将引发一次农业变革。

2 容县家庭农场建设现状

目前,容县共有家庭农场3466家,已全部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其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723家;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3家,其中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6家、玉林市示范家庭农场42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35家,培育典型家庭农场20家。截至当下容县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6584hm2,促进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深化了农村改革。

3 发展家庭农场的必要性

3.1 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在2019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是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实现“三农”目标的必由之路,是“三农”共同发展的目标。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即土地利用与土地利用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意见》中特别指出,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工程,以土地流转的优先安排、贴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和技术服务的形式,支持有长期、稳定发展意向的小农户,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经营先进、效益显着的“家庭农场”。因此,可以说,家庭农场对促进我国小农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它以土地的流转为主要手段,以较高的效率、较高的生产性和较低的生产性;通过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密切合作,使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相结合,提高农民收入。

3.2 家庭农场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

2016~2021六个“中央一号文件”均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中国农业结构变迁不仅表现为农业结构变迁,而且表现为土地制度和结构、价格制度和补助制度变迁。在进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等方式可以有效地消化大量的农产品库存,加速对粮食的加工和转化,从而推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与此同时,也要以节约资源为前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端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对农业的增量资源配置结构进行优化,从而将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结构不平衡问题进行有效地解决。家庭农场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在特定区域内进行的一种经济组织。尤其是以企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具有更大的标准化、产业化和规模化优势。

3.3 家庭农场是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生产的必由之路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公众对生态的认识不断提高,生态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发展生态农业可以有效地改变过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粗放型经营的方式,从而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益和生产质量,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从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生产是发展生态农业的先决条件,它既可以降低环境污染,又可以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在“两减”的大环境下,保证国家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家庭农场是我国近几年大力扶持和发展的一种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其发展也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态势。因为在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广泛的优势,所以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实施绿色生产技术。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联合,为其带来了更大的发展优势,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机械化和智能化,为实现农业的绿色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 农村经济中家庭农场的促进作用

家庭农场的产生,既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的商品化。家庭农场能够有效地整合农业资源,让农业可以更快地与市场进行对接,形成农业生产、流通、销售一条龙的产业结构,进而可以将其他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充分激发起来。为农村的就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充分地激发了农业生产的各类要素。在当前“三农”问题中,家庭农场是最具活力的一种。

4.1 整合生产资源,达到农业集约化效果

家庭农场可以将农村生产资源集中起来,实行集中式的管理与制造,对于提升企业的生产与运作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要想将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从而达到规模化生产的目的,就需要将土地的经营范围进行扩展,将土地出租出去,从而使那些没有劳动力的农户的土地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集约化耕作可有效运用农业工具,实现规模生产运作。相对于小农经济而言,农场经济有着更加广泛的发展空间和较少的约束。家庭农场的发展,改变了原本的发展方式,现在已经进入了第二代,家庭农场的发展是从农业集约化及商品化的生产经营群体,逐步转变为大棚绿色化的家庭农场,这是一个现代的家庭农场,缓解了城市人口与耕地不足的矛盾,也解决了当地原生态绿色产品供给的供不应求问题。

4.2 完善农村产业结构

传统的小农经济,仅仅是将农户自身的需求相结合来开展农业生产,而没有将市场的需求纳入其中,这就导致了农户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而不能实现发家致富的目标,从而影响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要想达到小康社会,任重而道远。在经营方面,家庭农场实行企业化的经营方式,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家庭农场发展方向。家庭农场的出现改善了我国新农村的市场格局,促进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4.3 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家庭农场的出现,使得我国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结构。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都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没有进行科学的管理,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缺乏一些时间意识。目前,农村的突出问题是青壮年全部外出打工,留下的是部分老人、妇女及小孩,因为缺乏劳动力,导致很多土地都是贫瘠的,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与之相比较,家庭农场在生产流程和运营管理方面表现出了较强的计划性,制定了较为详细的管理流程。要让农民们有一种新的农业理念,让他们知道种地不但能填饱肚子,更能发家致富。

4.4 增加就业机会,提升经济水平

家庭农场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其所运营的农业、水产品等都是以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进行生产。因此,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工作机会,他们不仅可以通过外出打工,还可以有更多的就业选择。家庭农场的出现,让农村的就业市场充满了活力,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机会,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的经济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注入了新的动力。

5 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5.1 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家庭农场规模经营

5.1.1 要改变政府的工作方式,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能让政府充当“裁判员”和“运动员”,应确立正确的方向,端正正确的位置。要促进农村新型农民的发展,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地经营权的交易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和价格导向。家庭农场可以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流转平台,获得标准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了解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等相关信息,并据此签订合同。同时,要健全农地管理争议的调处和仲裁制度,以切实解决农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5.1.2 建立一套科学的农地经营权评估制度,以促进农地流转

目前,在国内,对于土地的流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价格和标准,而土地流转中的定价正是大家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受到了双方的高度重视。要想克服流转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就必须要构建一套土地估价制度,以避免由于农户认识的局限性而导致的土地价值评估不合理而导致的损失。在具体操作上,应根据市场的价值取向,通过建立估价制度,使土地价格透明,并对其进行公开。这样,农户就可以依托这个系统来规避转移风险,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能激发农户发展规模化经营的动力。

5.2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满足家庭农场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2.1 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财税支持力度

首先,财政要增加对农业生产和管理的补助,主要是对农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农产品质量标准、市场推广、科技创新和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农户的补助结构,明确补助标准,强化补助对象的使用,以达到对农村农户的“精准、高效”补助的目的。其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产业化和生态化;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即在发展农业深加工产业的同时,对农业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对农业科技给予税费,以激励其进行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使其由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方向发展。

5.2.2 加大对农户的财政扶持力度

第一,必须健全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结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因其“共有”和“共享”的特性,在发展上与一般的商业银行相比,有着更强的动力和更大的优越性,能有效地弥补政策性金融的不足。第二,是要加大对农户的综合保障力度。在农产品的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构建起从农产品到农产品的全过程的风险保护制度,并拓展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支持保险公司进行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新的保险品种。

5.3 加强经营者和职业农民培训,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5.3.1 要构建培养新的职业农民的体系,提高农户的综合素质

根据农户平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内容具体制定针对性的业务和知识点培训,不仅要掌握技能更要掌握理论知识,构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制度,从农户的现实需要出发,明确农户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何种技能,何种知识或经验对于其工作有帮助,并加强这项的培训工作,增强其相关技能。希望通过培训,他们能够依据其自身的知识和能力,提高生产能力和粮食产量。

5.3.2 要在农业科学研究机构和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建立协作和交流的机制

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可通过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与家庭农场进行多种形式的科研院所和家庭农场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技推广机构要组织农民进行定点指导和技术培训。要在“家庭农场+”模式下,构建“一对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对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政策扶持。

5.4 完善合作与联系机制,提升家庭农场商品化水平

5.4.1 加强与有关市场的联系,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家庭农场还应加强与领先公司、商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借此扩大农场商品的销售范围,拓展销售渠道,并借此机会加强与其他农场的合作,组建农业生产发展组织。同时,要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大力发展休闲、创意、有机农业,促进其和第三产业融合。

5.4.2 密切与农业物联网的联系,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与农业物联网的密切结合,小型农户的规模和集约化的生产方式也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开展和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国家有关部门在农村物联网建设中优先考虑家庭农场,既可提高其产业化程度,又可促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6 结语

综上所述,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的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实体,它在持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过程中,能够激发出大量农户进行生产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农村就业渠道、促进农业增产、提高农民收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突出,是一项特殊的工程。在此基础上,以市场为先导、以企业为主导的政策引导下,实现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