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 立

会计工作的任务就是为包括所有者在内的各方面提供经济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公共信息,是广大债权人、投资者等进行经济决策的依据,会计信息的核心是真实性,其真实性可靠与否,直接影响广大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会使得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信息,从而降低社会诚信程度。

一、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

1、虚增利润、掩盖亏损。一些企业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其中在国有企业浮夸现象更为突出。

2、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有的企业设置账外账,隐瞒利润,逃避银行监督,逃避税务检查,以达到逃避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目的。

3、财务数据随意编造,粉饰业绩,统计数字失真现象严重。

二、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监管职能弱化。对上市公司而言,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理想,有些甚至与企业勾结,共同造假,无形中助长了整个行业的造假之风,对一般企业会计造假形成错误引导。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实面前,税务部门对有些方面的棘手问题如隐匿收入,如果没有举报或者不能查到账外账,只能依靠盘库倒推,或走马观花般看看了事,很难有实质性突破,可操作性很差。

2、会计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对《会计法》、《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不够理想,普遍存在走形式的问题。负主要监管职能的部门权责不对称,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在会计领域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混乱局面,企业出现问题后,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远远不够;负面典型很少,曝光力度小,法律的震慑作用未能发挥出来。

3、“业绩”及“利益驱动”。作为企业经营者,业绩与利益是首要经营目标,为可观的利润冒一些或许不会被发现的风险被认为是值得的。

除以上原因外,会计人员自身原因也是不容忽视的,如业务素质不高:一方面在一些会计基础薄弱的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量太少,因而得不到应有的锻炼,也有部分单位忽视了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新的会计知识和会计处理方法得不到传授和应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自然很难提高;知识素质不高:在“会计热”的影响下,众多学校和教育机构开办会计专业,扩招会计专业学生,而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均是有限的,这种情况必然造成学校的教育产品——会计人员知识素质不高,还有部分单位存在任人唯亲的情况,这使得部分滥竽充数者混迹于会计队伍之中。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一般说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同会计信息质量成正比。然而在现实中,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却十分普遍。一些会计人员为了保住饭碗、提高工资等原因而作假账。法律意识不强:会计人员中普遍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况,那些低学历上岗、甚至是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中更有不懂法的“法盲”存在。

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建议

1、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通过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失误。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保护屏障,也是保障会计信息的合法与公允、经济业务的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必不可少的手段。健全的内部控制,通过会计工作的内部分工、资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与审核等相互交叉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误,以此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修改后的《会计法》中增加的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

2、严格发票监管。建立购销双方相互制约的机制,积极推行凭发票退税制度和计算机联网开票制度。对单位的大宗物品的购置、维修、处理等经营活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这样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虚开、多开、套开发票而产生虚假原始凭证的现象,为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3、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环节是:第一,提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第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术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并熟悉会计处理程序,精通会计法规、会计制度,能及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分流,对于既不能胜任工作又无培养前途的会计人员,可分流到其他岗位;对新进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不具备要求的不得进入会计部门工作;另一方面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其知识不断更新,以适应生产经营的要求。第三,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自律教育。自律即是会计人员用自己的道德观念自我约束自己、自我控制自己的不良欲念,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准则,会计信息失真归根到底是会计人员失职,重塑会计诚信归根结底是重塑会计人员诚信,因此会计人员应洁身自律,加强自我约束。

4、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强化法制监管。加大惩罚和执法力度,重点处罚相关责任人。对违法行为规定明确具体的惩治措施,对因使用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明确造假单位、中介机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赔偿责任和比例,以便受害人依法获取赔偿,从而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总之,诚信是会计工作的立身之本,只有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方能走出目前的困境,重获社会公众的信任。解决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既容易又复杂的实务问题,只有内外联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逐步推进,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