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 岚 梁 斌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南京)

[提要] 近年来,我国对会计准则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在会计准则修订后,报表项目的变化较为明显,这使得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财务分析指标出现不可比的问题。为了准确把握会计准则修订对于会计报表项目以及财务分析指标的影响,应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对其具体影响程度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结合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H 股以及A 股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报表项目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方面的具体影响。

为适应我国经济以及金融形势的快速变化,我国近年来多次对会计准则加以修订调整,并要求相关公司按照规定分阶段执行。在会计准则修订后,报表项目发生了明显变化,且对财务分析指标产生了较大影响,使得部分财务分析指标在会计准则修订后与修订前不具可比性,因此必须针对新的会计准则要求重新开展相关研究分析。本文将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会计报表为例展开实证研究。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按照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的时间相对较早,具备一定的经验,在会计报表中能够清晰体现报表项目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变化,并为探讨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提供了基础,因此本文将据此对会计准则修订对报表项目变化情况以及对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

一、会计准则修订对报表项目的影响

(一)会计准则修订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本文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2019 年期间的会计报表为例,对会计准则修订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在该公司2017 年及以后的利润表中,营业利润计算的统计口径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纳入了原报表中的其他收益项目以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以分别对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及的政府补助以及非流动性资产在特定目的下所产生的损益进行统计,将这两项收益从营业外收入以及支出中剥离。同时,还将原净利润项目进一步细化为持续以及终止经营两部分。在该公司2018 年及以后的利润表中,则按照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单独列出了研发费用项目,对研发费用专门进行统计,并与管理费用相区别。且在财务费用项目中需要对利息费用以及收入分别单列,其中利息费用专指非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此外,在修订后的利润表中还需要单独列出信息减值损失项目,以统计合同、贷款减值损失以及应收账款,其不再被纳入到原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

(二)会计准则修订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在2016~2019 年的资产负债表中,报表项目同样由于准则修订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8 年及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根据公允价值进行变动计算的当期金融资产损益情况应改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出,并应将原报表中的应收股息、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均转列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内。在修订后资产负债表中应在债权投资项目中对非流动性资产的一年内到期部分列入债权投资项目,并单独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则应列示一年内到期的按照摊余成本方式统计的债权投资。原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部分则细化为其他债权投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非流动性资产这三个子项,并应单独开列。原固定资产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统一归于修订后的固定资产项目中。在修订后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涵盖了修订前的其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部分。原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工程物资项目在修订后的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为在建工程项目。

而原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股利、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则统一归入到修订后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在修订后的非流动性负债的一年期到期项目中应包括一年期到期的租赁负债部分。在新的长期应付款计算中应将原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与专项应付款合并,并将未确认融资费用部分减去。由于会计准则在2018 年和2019 年分别对原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以及应收票据项目进行了修订,因此该公司在2018 年的资产负债表中将这两项合并为应收账款项目,但在2019 年的资产负债表中又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分列,单独列出这两项。

二、会计准则修订对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的影响

(一)会计准则修订对利润表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的影响

1、会计准则修订对利润表中研发及管理费用占比指标可比性的影响。2016~2019 年利润表中,由于准则的修订,在管理费用、研发投入以及研发费用方面出现了较大的变化。通过对该公司连续4 年的研发投入金额的对比发现,其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且累计增幅达到了约71 亿元,在公司营业收入占比中,其研发强度也上升了0.49 个百分点,体现了公司对研发的重视程度较高。但该公司研发投入的资本化金额方面则是0,这表明该公司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研发强度可通过研发费用占比这一指标直接进行衡量。同时,对该公司研发费用进行分析时,还应结合其管理费用情况。该公司2016~2019 年管理费用占比从3.83%增加至4.18%,如仅从这两项数据来看,该公司未能实现对研发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的有效控制。不过,对管理费用占比项目单独进行对比分析则可发现,该项指标实际从2016 年的3.83%逐步降至了2019 年的2.19%,说明该公司在管理费用控制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造成两项综合指标上升的原因是公司研发费用的逐渐增加。

通过分析可知,该公司为增强其在长期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采取了有效的管理费用管控以及增加研发投入的策略。因此,在2018 年会计准则修订后,研发费用被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这样与研发费用占比这一财务分析指标能够在准则修订前后具有可比性的是管理费用,而与管理费用占比则不可比。研发费用占比是财务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参数。当研发投入总额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和研发费用占比存在较大差值时,表明具有较高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如差值较小时则表明该公司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需要较长的周期,其转化率相对较低。在准则修订前,在对采取绩效与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时,通常在自变量选择中采用的是研发强度指标,但由于无法直接在会计报表中获得研发费用占比这一指标,因此难以对科技成果转化率进行准确的计量分析,而在准则修订后则可以直接从利润表中获取该项数据。

2、准则修订对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侵蚀营业利润指标可比性的影响。通过准则修订前的该公司利润表可以发现,其在2016 年的资产减值损失为6 亿元,到了2017 年,资产减值损失达到了44.7 亿元,损失值增幅明显,其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跌价损失以及坏账损失这两部分,二者在2017 年均出现了急剧的增加,导致存货跌价损失从2016 年的6,700 万元增加至约31 亿元,主要增长部分是工程款减值损失,其对公司营业利润造成近25%的侵蚀,侵蚀程度大幅提高。而准则修订后,在原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剥离了原合同资产减值和应收款项部分,并将其归入信用减值损失项目,这使得该公司利润表中所体现的资产减值损失出现了明显的降低。该公司在2018 年的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为44.72 亿元,而2019 年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则为50.11 亿元,上升趋势仍较为明显。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修订后准则的要求,在2018 年的利润表中,资产以及信用减值损失仅包括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应收款项这两部分,而在2019 年的利润表中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无形资产损失项目,这使得该公司在2018~2019 年期间营业利润仍然受到资产以及信用减值损失的严重侵蚀,且侵蚀程度从17.66%增加至约18%。根据上述财务分析可以发现,在2018 年会计准则修订前后营业利润受资产减值损失侵蚀程度这一财务分析指标不具可比性,但营业利润受信用减值损失或者资产减值损失侵蚀程度则属于可比性财务分析指标。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对该可比性指标的重视程度,并采取计提减值准备、预期损失法计算信用减值损失。与准则修订前相比,其对营业利润造成的侵蚀程度有所增加。根据财务分析结果,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应收款项以及存货的控制管理。

3、会计准则修订对利润表中营业利润率以及已获利息倍数指标可比性的影响。根据对该公司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连续4 年的利润表的分析发现,在利润表中对已获利息倍数进行计算时如采用的数据基础是财务费用时,则会造成该项指标被高估的情况。因此,在准则修订前后已获利息倍数这一指标具有可比性,不过应根据利息费用对已获利息倍数进行计算,这样才能对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进行更加准确客观的体现,而且将利息费用作为已获利息倍数计算的基础能够更加广泛地适应财务费用接近0 的各类型企业的财务分析要求。

同时,准则修订前后,营业利润率这一财务分析指标不具可比性。这主要是由于在会计准则修订后,营业利润率的计算需要涵盖资产处置收益以及其他收益贡献等,但如将这两项剔除后,营业利润率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则具备可比性。该公司的营业利润率从2016 年的2.88%增长至2018 年的3.36%,2019 年有所下降,营业利润率为3.25%,其变化趋势在调整前后无明显改变。即便在统计营业利润时存在口径变化情况,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净利润率始终具有可比性。该指标从2016年的2.36%逐步增加,2019 年达到了2.7%左右。准则修订后要求在利润表中对持续经营净利润进行单独列示,对持续经营净利润则能进行更为准确的计算,为判断企业盈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财务分析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会计准则修订对资产负债表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的影响

1、会计准则修订对资产负债表中获利能力以及商业债务、债权统计指标可比性的影响。准则修订前,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商业债权项目由预付款项、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账款构成,而修订后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合同资产以及扣除了背书和已贴现部分的应收款项融资部分。资产负债表中的合同负债项目也归入到商业债务中,这使得在统计该公司商业债务及债权时,其口径发生较大变化,该指标不具可比性。

2、会计准则修订对资产负债表中轻重资产占比和重资产统计指标可比性的影响。在准则修订前,资产负债表中对工程物资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这两项未要求单独列示,该公司在2016~2018 年的资产负债表中的重资产项目由在建工程、存货以及固定资产构成;准则修订后,在此基础上增加使用权资产部分,这使得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重资产统计口径以及重资产指标均不具可比性。同时,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轻资产由于在准则修订前后均只包括商誉以及无形资产这两项,因此轻资产指标可比,从2016 年的4.91%逐步增加至2019 年的6.04%,增幅不明显。

3、会计准则修订对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可比性的影响。在2018 年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时,要求不再将已开始清理程序的固定资产作为计算固定资产周转率的参数,以避免出现低估固定资产周转率以及高估固定资产等问题,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项目中只包括固定资产清理部分。因此,在准则修订前后的固定资产周转率这一分析指标不具可比性。在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虽然该指标在2016~2017 年之间有所上升,但仍存在从2018 年起低估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的情况,仍就无法判断固定资产周转变化情况。准则修订后,固定资产周转率这一财务分析指标在有无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情况均出现了上升,则表明该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提高。

4、会计准则修订对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回报率、金融化程度以及金融资产统计指标可比性的影响。在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由于没有在营业收入项目中明确列示其利息收入,其金融资产统计中的应收项目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应收款项构成。在该公司2017 年及以前的金融资产项目中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根据公允价值进行变动计量的当期金融资产损益以及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部分。而准则修订后,该公司的金融资产则应包括其他债权投资、非流动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短期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因此,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的金融资产统计口径指标不具可比性。根据对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金融资产回报率指标的分析发现,该公司的金融资产回报率在2016~2019 年期间呈逐年下降特点,且与公司总资产的营业利润相比,金融资产回报率相对较低。

综上,通过对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会计准则修订前后会计报表的实证分析可知,其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了明显变化,并导致部分财务分析指标出现了不具可比性的问题。因此,在对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时应注意统计口径的调整,并对变化较为明显的部分重点进行研究分析,充分了解会计准则修订对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的具体影响动因以及机理,以解决财务分析指标不可比问题,确保研究结果客观准确,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资产配置情况以及利润率等,从而进一步让企业遵循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基础,通过增收节支,调整企业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企业资源使用效率,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