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慧

(南京大学 文学院,南京 210046)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指出,“在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既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1]这为高等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理论来源和指导方向。本文拟借鉴生态学理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的构建策略,做若干思考。

一、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体系的构建

1.组织机构保障。高校应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统一领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学校各部(处)优势资源,对创新创业教育形成联动。要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小组,成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日常工作、氛围营造、信息采集、团队管理等。高校还应鼓励自主创业学生积极创建学生互助组织,自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政府要落实“一把手”工程,积极出台并完善创新创业扶植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的“四到位”。

2.制度规章保障。制订与时俱进的规章和制度,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引导、激励和规范的作用。创新创业制度涵盖了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学校规章,一系列制度制订的目标就是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高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持续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制度规章保障要考虑以下三方面:一是立足于建设创新型高校,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破除制度性障碍,使创新创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二是立足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认真回顾发展历程,仔细查究问题,全面分析存在原因,明确解决接榫路径;三是立足于不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差异化。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要求,吃透党和政府对高校创新创业的新要求,使制订的制度和规章真正做到遵循规律性、富有创新性、具有前瞻性、体现实效性。

3.指导服务保障。完善指导服务保障主要指积极拓展毕业生就(创)业市场,充分发挥校园就(创)业的主渠道作用,辅之以拓宽网络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形成网上网下就(创)业的良性互动局面。要不断完善就(创)业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和校友等资源广泛收集创业岗位需求信息,探索利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发布就(创)业信息。要强化就(创)业教育与指导,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就(创)业咨询和指导,充分发挥本科生和研究生导师在职业生涯教育和就(创)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聘用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做兼职教师,组建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还要建立起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为教师提供良好环境和发展空间。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1.改革培养方案。高校要紧盯社会发展方向,及时修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要建立具有行业特征、高校特色、专业特点,能够体现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的培养方案,并对不同年级区别教育。在基础教育平台,面向大一新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其中,引导有创业想法的学生在大学期间合理规划,为毕业后创业提前准备,并安排创业导师对其四年学习跟踪引导;面向大二学生开设创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面向大三学生,在其选修课中开设KAB(Know About Business,了解企业)等相关课程;面向大四有创业想法、创业思路的学生开设创业实训课程,教会学生全面的创业技能,包括团队组建、公司架构、市场分析、项目选择、成本核算、风险评估等,使学生创业初期临阵不乱。在专业教育平台上,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要有所侧重,可开展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创业教育,根据专业不同开设不同创业类课程,同时为每个专业班级配备创业班导师,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2.优化教学环节。高校课程教学环节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各相关专业教学内容的关联性,及时在教学环节中体现创新创业的内容,培养学生开拓事业的意识和精神。除了开展专门的创业教育课程外,还应加强在专业教育和第二课堂中融入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迸发出创业灵感和创业思路。同时,结合创新创业课程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配套教学,如创业计划大赛、企业调研、创业校友访谈等,因材施教,激发创业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促进其个性化发展。除正常职业规划类课程授课学分,“高校应设置创新和创业教育模块,增设创新学分,制订并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讲授计划,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进学分、进计划、进教学方案,建立相关考核制度”[2];要充分考虑学生对创新创业教学内容的求知需求,建立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学生创新创业需求的教学内容,提高其对创新创业专业理论的认识水平,培养他们的开拓精神和创业能力,为今后“敢创业、能创业、创大业”夯实基础。

3.完善评价机制。高校对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的评价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内部评价由高校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和抽查组成;外部评价由向学生发放、收集《满意度调查表》和召开评价推进会等形式掌握教学情况。改善学习创新创业课程内容的方式,强化对学习过程中的关注度,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学习能力的取得。同时,高校要制订创业课程管理和评价体系,对课程教学过程要进行定期指导和管理。高校要将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教学教务工作的测评点。每学期期末,高校应组织学生对已开展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反馈指导教师。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对已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给出中肯、全面、正确的评价,这对今后工作开展将起着良性助推作用。

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育人体系的构建

1.建立实践训练孵化基地。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孵化是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内在要求。借助实践训练孵化基地的智力人才聚集优势,最大程度发挥统筹协调功能,鼓励学生发挥优势,加速学生科研成果的孵化进度。同时要借助各类创新创业基金,共建创新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学生在接受创业基础教育的同时,在毕业前就能有一个模拟创业的平台,在模拟创业中积累经验、提升素质,从而提高自主创业的能力和成功率。”[3]“高校需要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密切合作,在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做足做好工作,加快对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力度,鼓励学生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4]

2.建立创新创业拔尖团队。高校要积极鼓励学生参与专业导师的各类科技创新项目,由专业导师牵头组建创新创业团队,依托项目为基础成立学生创业工作室;为培养和挖掘学生创业理念,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做“老板”的实践平台,学校应积极鼓励在校园内和学生生活园区组建自由贸易市场,为更多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低成本、低风险、易操作”的创业零售摊位;鼓励创新创业拔尖团队通过参与“挑战杯”、科技创新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训练、创业实训、模拟公司经营等开展课外创业教育活动和竞赛,积累创新创业经验。这些活动和竞赛,除常规书面答题评分外,还应在课堂上鼓励学生课后参加社会调研,将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社会实践体会纳入考核评分体系,由任课教师、社会创业导师等进行综合评分[5]。

3.建立协同创新运行机制。高校要积极推进“高校─企业─政府”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地方优势、社会优质资源,与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金融部门和企业共同开展工作,破除体制性障碍。工商部门要对创业学生提供咨询,简化审批流程,适时跟踪帮扶;人社部门要及时为创新创业企业劳动用工提供便捷通道,方便创业学生和用工人员办理档案托管、组织关系转接、职称评定等问题;劳动部门应为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运营前培训,使毕业生通过参加创业培训,具备基本创新创业技能并酌情给予培训补贴;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从事创新创业的学生给予定额税费减免,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部门要为创业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施行贴息政策,毕业生在创业地可按规定申请小贷,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据实贴息;公安部门要帮助创业学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1]杜玉波.在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3,(1):7.

[2][4]姬惠惠.高校创新创业型大学生培养的研究—以安徽农业大学为例[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3,(6):53.

[3][5]高建明,胡永青.高校深化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对策研究[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3,(6):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