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箭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提高征信服务方面,做了深入扎实的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使得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围绕征信服务在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了很大提升。

关键词:提升 征信 管理与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42-02

近年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紧紧围绕征信服务在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方便信息主体经济活动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深入开展机构数据质量管理,扎实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认真做好征信客户服务,积极推动辖内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具体做法

1.深入开展辖内金融机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地方性金融机构数据质量监测考评机制。一是将地方性金融机构数据质量工作纳入对辖内各市中心支行的年终考评,对数据质量未达标的接入机构进行全省通报,督促、推动其重视征信数据质量,规范开展征信相关业务活动。二是认真执行辖内机构数据报送情况日常监控制度。按月反馈各地方性金融机构数据报送通过率,及时了解各行数据报送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其切实解决。三是定期开展数据质量量化考评,通过两端核对(余额核对)、量化评分等方式,跟踪掌握地方性金融机构征信数据质量总体情况;采取提高核对频率、及时沟通、加强协作等措施,指导和督促辖内金融机构积极查找问题,提高整改效率。(2)积极完成辖内机构接口程序测试验收。组织人员指导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升级征信系统接口程序,帮助该机构解决接口报数问题。目前,省联社已正式上报个人征信数据,企业接口程序已通过验收,我们将督促其进一步加强用户管理,建立健全数据报送、信息查询与使用及异议处理等征信内控制度,为全面实现接口报数做好准备。同时,督促相关机构按要求开发、改造及完善接口程序,规范报数行为,提高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3)继续做好全国性商行定点监测。对总行指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进行了定点监测。发现问题涉及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欠息等业务,要求有关行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2.扎实推进征信系统建设与应用。(1)加强新机构接入管理,拓展征信信息覆盖范围。一是修订山西省两类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实施方案,与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合作,共同开展第一批拟接入机构的筛选、推荐工作。二是督促信托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多次走访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指导其接口程序开发及测试,该公司已完成接入工作,正式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三是制定财务公司接入方案及计划。组织辖内财务公司制定接入方案和计划,指导其做好征信数据报送的相关技术准备。(2)积极推广征信产品,认真开展服务质量调查。及时向辖内金融机构印发《对公业务重要信息提示产品说明书》、《关联查询产品说明书》、《征信产品应用经验汇编——关联查询产品、对公业务重要信息提示产品专集》等,指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为接入机构开通了产品查询权限,指导、推动辖内机构的征信产品应用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征信系统应用情况信息监督员问卷调查制度,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按季分析辖内系统使用情况。(3)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增强征信系统社会影响。起草山西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暂行办法》,推动信用报告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好地发挥征信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同时,为满足推荐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太原市中小微企业诚信认定、海关企业等级评定、落实林业贴息贷款情况、审计项目调查等需要,为山西省工商局、太原市中小企业局、太原市海关等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受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查询。

3.认真做好征信客户服务。(1)认真开展信用报告查询、异议受理及相关咨询。认真开展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客户耐心、细致地解读信用报告。同时,做好全省个人信用报告互联网查询工作,印制宣传折页,介绍互联网查询的方法、特点和内容,鼓励群众通过新渠道了解自身信用记录。认真开展异议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异议档案登记,协助客户与报数机构进行沟通,尽可能缩短处理异议的时间。监控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异议处理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异议处理工作制度,明确异议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异议解决率和回复率。(2)稳步实施个人征信查询收费。积极调研个人征信查询收费情况,开展网点查询收费测试工作,对查询收费办法及查询系统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正式收费准备工作,组织全省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人员开展收费相关业务培训,及时开通辖内各查询用户收费权限。制定并印发了《个人信息主体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实施细则》等规定,为个人征信查询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制度基础。

4.积极推动动产融资业务发展与平台应用。广泛宣传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一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专题培训。组织全省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以及辖内各金融机构征信业务对口部门开展平台业务培训,对平台的作用与意义、系统框架、业务流程及相关操作进行讲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印发《关于开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工作的通知》,制定方案,明确要求,为平台宣传推广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平台宣传推广活动。先后向太原市金融办、工商局、中小企业局、质监局等部门介绍平台的基本情况以及应用成效,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对平台的重视。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合作,对辖内20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他企业代表介绍了平台功能、债务人与债权人具体操作等,鼓励企业利用平台盘活资产,获得资金支持。三是及时跟踪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行召开平台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全面实施对征信相关业务活动的现场检查。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全省人民银行分支行开展了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相关业务活动的现场检查。检查涉及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十余家,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4家,检查机构网点300余个;共调阅各类文件、信贷档案、会议纪要和有关登记簿等资料6万余件(套)。经过检查,发现部分接入机构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未报备、业务文本要素不完整、未授权报送或查询信息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不规范、未落实个人不良信息保送前告知等问题,并对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较轻的,采取了限期整改、约见谈话等处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1.辖内金融机构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山西省地方性接口行企业征信数据质量综合评分98.47分,个人征信综合评分99.93分;地方性非接口行企业征信数据质量综合评分98.21分,个人征信综合评分89.93分。省内多家地方性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被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提高了辖内机构做好征信数据报送工作的积极性。

2.征信系统在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取得显着成效。2014年前三季度,山西省15家金融机构通过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批准信贷业务申请27万余笔,金额约3000亿元;拒绝有潜在风险的贷款申请约8500笔,金额约100亿元。

3.动产融资业务取得良好发展。截至2014年10月底,山西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300余户,注册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常用户133个,其中金融机构95个、企业34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3个;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累计登记约9000笔,租赁系统累计登记超过百笔,两系统累计查询约18000次。

4.进一步提升了征信窗口服务品质。截至2014年10月底,山西省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窗口共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12万人次;受理客户自主查询企业信用报告1600余次;全省信用信息产品申请查询次数累计达5.3万次,申请注册及通过验证用户12000余个,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便利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刘健.我国社区银行发展战略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0)

[2] 陶江,胡荣尚.商业银行网点布局问题分析与优化策略[J].金融论坛,2012(5)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太原 030001)(责编:芝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