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晓阳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保定)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部分农产品供给出现结构性过剩,一边是“土豆滞销”、“白菜烂在地头”,一边是“蒜你狠”、“豆你玩”、“辣翻天”等市场上高价农产品,农业丰收不增收,农民缺乏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收入增长形势依然严峻。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因素有很多,如不合理收费、产业规模效应、农产品价格、非农业生产劳动等,其中不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割裂了市场体系,产地与销地无法顺畅的对接,至使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解决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则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必然的新途径。

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弊端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一)农村市场体系的不健全从根本上阻碍着农民增收。在我国,农村市场建设与改造跟不上农业市场化进程的步伐。大多数农产品市场交易设施陈旧,结算手段落后,信息体系薄弱;市场主体多为分散的农民,他们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市场知识,且大多不具备法人资格,在业务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使得农产品流通呈现出无序性和低效率。且市场法规制度建设也是相当滞后。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颁发一部完整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交易法,如对发展较为迅速,数量、规模庞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未制定相关的“农产品市场法”。正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市场交易规则,加之市场参与主体众多,成分复杂,使得市场秩序混乱,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缺斤短两、掺假使假等行为时有发生。可见,农村市场体系的不健全从根本上制约着农民增收。

(二)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市场交易成本高。在我国农产品流通过程中,需要经过多重流通环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较少,农产品流通速度缓慢,流通时间比较长,这必然会导致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增加。以小麦、玉米、大米和大豆为例,其流通环节的费用约占销售价的30%。同时,在流通过程中,由于储存和运输的条件限制,造成农产品本身的损失较大,这也会导致农产品的成本提高,形成不必要的浪费。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流通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也就是说,超过1/4 的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被消耗掉了。交易成本的增加挤占了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利润空间,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可以排除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避免了对流通利润的层层剥离,流通中的设施完善,管理水平高,将流通成本降至最低,使流通利润转移到了农民手中,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收入预期。

(三)农产品质量差、附加值低。离散的“小规模、大群体”生产制约了大型产业组织的生产,难以进行规模产业投入,产品质量不易得到提升;而且在农产品的流通、销售过程中,产品品质的监督检查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使得农产品的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由于不能及时获得市场信息,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生产者在产品的档次和样式上很难有进一步地提高和创新,致使市场上大多数是无品牌、无包装、无分级、附加值很低的农产品。这样的农产品不仅上市的时间短,难以实现远程远销,就是在产地销售也是会受阻,满足不了消费者的不同需要,严重阻碍了农产品的现代化流通。如果完善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分装、粗加工、细加工等工序增加其自身的附加值,甚至创造良好的商誉、商标和品牌,也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的数量一般占农产品数量的80%,我国只占20%左右;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产值相当于农业产值的2-3 倍,我国不到1/3;收获1 元钱的农产品,通过储藏、保鲜、加工处理,美国可以再创造3.72 元的产值,日本能获得2.20 元的收益,而我国却只能得到0.38元。这表明我国农产品加工增值的空间还很大。除此之外,在完善的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还可以通过农产品流通体系拉动其极长的产业链,把一部分农民引入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中来,使他们取得流通增值服务报酬。

(四)农产品的商品率低下。所谓农产品的商品率就是指在市场中,农民进行买卖交易的农产品数量与农民所生产农产品总量的比重。它是衡量经济发达与市场繁荣的标志之一。有关研究证实,农产品商品率的高低与农民收入、地区经济发达程度正相关。如2003年黔江贫困地区的粮食商品率为3.5%,仅为全国2001年农户生产粮食商品率39.6%的1/10,种植业产品的商品率也只有8.29%。农产品商品率低,在市场中进行买卖的农产品数量就少,农产品价格变化给农户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就不显着。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提高农产品的利用率,将会成为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

(五)农产品流通的信息渠道不畅,使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加大。在家庭经营的条件下,单个农户搜集市场信息不仅要面对高昂的信息成本,而且接受和加工市场价格信号并做出反应的能力也是十分弱小的。而大多数批发商和供应商本身的知识层次不高,对信息的意识淡薄,相应的计算机等信息网络设施落后甚至没有,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入网率仅占4.5%,缺乏系统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体系;农产品的鲜活性、生产的区域性与季节性等对农产品流通半径的限制,很有可能会造成市场的分割,产销之间、区域之间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因此,农户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微利却又承担着产品滞销的市场风险。

三、完善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几点建议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完善农产品市场要依靠市场的软、硬件建设。其中,硬件建设主要指的是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需要通过技改贴息等一系列财政政策来扶持一批开拓市场的企业;继续通过专项资金来促进农产品的检验、公路运输、信息网络平台等设施的建设;要注重建立农产品零售网络,积极采用超级市场连锁经营方式来进行销售。而市场的软件设施主要指的是政府必须加快立法进程,以确保农产品市场的正常运行。这需要我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管理市场。对公平、合理、有效的竞争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持,对不公平、不公正、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进行制度约束和限制,为农产品流通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缩减农产品流通环节,完善流通设施。缩减农产品流通环节,可以有效地节约流通成本,减少流通费用,从而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而各种农产品中介组织则可以代表农民的利益直接在市场中与买家进行谈判,使农民与市场有效地对接,跨过多重不必要的流通环节,节约费用,还可以更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供求,组织农民生产。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加强各种农产品中介组织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建设,尤其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二是要大力发展信息、咨询、研究、物资配送等组织,以及计量检查、生产检验等检查认证机构;三是加快经济人队伍建设,尽快形成一支精干的经济人组织队伍,改变农产品经营买卖双方直接讨价还价的交易方式。而对于改进农产品流通中的设施、技术等问题,我国有关部门更是应该高度重视。需要加强对运输、仓储等设施的完善,引进网络技术,实现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智能化,有效地防范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发掘农产品的内在价值,提高其自身的质量,增加其附加值是满足消费,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之一。而加工业则能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既要发展大规模的现代加工业,又要发展能够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的传统农产品加工业;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植力度,支持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基地建设和市场开拓;应该组织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科技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农产品精深加工中的重大技术难题。

(四)积极创立农产品品牌。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商业化的兴起,农产品供求关系向供大于求转变,买方市场初步形成,靠低价参与市场竞争将得不偿失。而打造农产品品牌则可以建立稳定的顾客群体,扩大生产商的市场份额,使农产品具有获得溢价的优势。并且名牌产品还可以带动一方经济发展,使地区优势得以发挥。但是,由于我国品牌农产品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其打造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障碍和问题。这就需要农民经济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来转变农民的经营观念,树立品牌意识;重视农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提高市场信誉;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要加强对品牌产品的宣传,塑造品牌形象;还要依法对农产品商标进行保护,切实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打造农产品信息平台。现代经济下的市场具有不确定性,能否在市场中生存、逃避风险的关键取决于农民自己能否准确、及时地把握信息。但是,农民自身具有的分散性和低素质,又决定了他们难以获得准确信息的弱势地位。所以,政府应该大力打造农产品信息平台,这对于解决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间的矛盾,从科技应用、市场导向、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来增加农民收入是至关重要的。在政府的直接参与下,由有关部门负责搭建农产品信息平台,农民则以协会或者合作组织为单位的形式获取信息,组织生产。一方面政府有资金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平台的快速搭建和投入使用;另一方面以协会或者合作组织为单位将农民组织起来,增大了农产品流通的规模,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能力。

(六)为农产品流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促进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还要努力为农产品流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首先,打破地区封锁,建立统一有序的市场,消除各种有形、无形的政策障碍使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能够尽快地建立起来;其次,要加大国家对农产品流通组织的财政资金扶持、信贷支持、提供税收优惠。而各级党和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特色经济、资源开发和农民要求等实际情况,分产业、分行业、分产品制定好农村流通组织和经济人队伍发展规划,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再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扶持农产品流通。农业、科技、工商、税务、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有利于农产品流通发展的需要出发,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为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1]纪良纲,刘东英.中国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研究.冶金工业出版社,2006.5.

[2]王小平,张淑梅.商品流通学.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3.

[3]张亚.我国农业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中国流通经济,2006.3.

[4]高铁生.发展大农村,建设新农村.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5.

[5]程言清,黄祖辉.农产品流通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农业经济导刊,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