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检察长 王 煜

检察长王煜

近年来,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在滨海新区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助推各项检察工作上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天津市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等四十余项殊荣。

规范管理——确保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创建活动的核心

坚持围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探索建立检察特色的管理模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构建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的科学管理体系,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一家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使每名干警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从而做到了事事有人管、项项有记录、件件有考核、持续在进步。着力推进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集中管理制度,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变案件“条块式”管理为“一站式”管理,加强了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办案态势研判等,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监督干警执行“十个严禁”、“八小时以外禁令"等检察纪律和落实检察人员行为规范的情况。注重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捕、不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活动,建立健全执法业绩档案、自侦案件回访、执法执纪检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形成干警对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良好氛围,大港院连续18年无违法违纪、无安全事故、无冤假错案发生。

延伸服务——创新管理模式是检察机关创建活动的特色

从服务群众角度出发,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做到三个强化。强化矛盾化解,在全国检察系统首先提出接待来访“有理推定”工作理念,率先试行“三个告知”制度,规范接访行为,在接待场所配备便民服务设施,方便群众,人性接访,拓宽服务渠道,依托微博、QQ等即时通讯软件,积极服务群众,做到急群众所及,想群众所想,我院控申科4次蝉联“全国文明示范接待窗口”荣誉称号;强化未成年保护,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平等保护,创设并实行了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评估、合适成年人到场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成立了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于工作突出,中央电视台主动联系我院拍摄专题短片对未检工作进行报道。强化社金管理,在街镇设立7个派驻检察工作室坚持“两个克服、两个引导”工作理念,建立起与辖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横向联系,与基层管理单位、村居企业的对接机制,构建服务基层的工作网络,密切了检群关系,促进了基层行政管理主体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完善了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电视台宣传教育基地和监狱的警示教育基地,充分运用多种宣传资源,扩大预防公共宣传活动的覆盖面,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文化熏陶——培育先进文化是检察机关创建活动的载体

坚持文化育检,塑造环境文明,做到三个结合。

坚持“强魂”与“健体”相结合。一方面注重培植职业信仰、道德情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强化理论武装和正面教育。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道德讲堂、先进事迹报告会、检察官宣誓以及扶危救困、赈灾助学等不同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职业道德感、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体活动,每年开展“出一本书、组织一次运动会、开展一次主题演讲、进行一次辩论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

坚持“有声”与“无声”相结合。一方面,紧紧抓住一些重要节庆和重要时间点,集中开展有声势、有特色的检察文化活动,如开展五四青年节志愿服务活动,七一“读经典”、“党员进社区服务”等活动,另一方面注重日常身边干警的感染和熏陶,倡导典型引路。充分培养挖掘优秀人才,有计划地选树、推举先进典型,涌现出全国优秀公诉人张振毅、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赵刚、天津市劳动模范李杰、天津市十佳公诉人陈莉等多名业务骨干和先进典型,用她们的事迹教育引导干警,在全院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坚持“有形”和“无形”相结合。突出环境对人的育化作用,将我院“明法致公、笃学致新、思静致远”的价值理念融入院内陈设、荣誉展览室等载体中,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大力开展读书、摄影等活动,并在局域网开辟检察文化专栏刊载干警作品,营造丰富的人文环境;全面落实“检察人员过生日送一个蛋糕、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春节进行一次慰问”的“三个一”暖心工程,以及检察人员家庭变故、生病住院、遇有特殊困难“三必看”制度,增强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