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建廷

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建廷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贯彻落实好 《廉政准则》,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谈一下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夯实思想基础 深刻理解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廉政准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我院把学习 《廉政准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地学、扎扎实实地学。通过中心组的学习、专题辅导、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等多种方式,力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 《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及时发现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 《廉政准则》的行为。

切实担当责任 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落到实处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学习 《廉政准则》,模范践行 《廉政准则》,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由主管领导牵头,成立督察组,每周检查一次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将学习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严格按照 《廉政准则》规定的 “8个禁止”和 “52个不准”的禁止性要求,着力解决和防止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以案谋钱的问题。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努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检察队伍,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预防在先 加强经常性教育

宝坻检察院在工作中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一方面,着力推进源头预防机制,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在预防上下功夫。对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对干警思想情绪上流露出影响公正执法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引导,力争把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零点方案”的要求,坚决杜绝违反 《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着力加强经常性教育机制。增强干警的宗旨观念和廉洁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强化内部监督 狠抓办案管理

根据 《廉政准则》禁止性规定,宝坻检察院在工作中狠抓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管理。明确要求执法干警严禁收受案件当事人的现金、支付凭证或接受其吃请,严禁越权办案、办人情案、金钱案。对干警办案实行案前、案中、案后的全程监督跟踪管理。一是案前抓教育。在干警办案前,明确办案纪律、办案机制以及一旦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的后果,给干警敲警钟。二是案中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由检务督察人员查问 “一岗双责”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三是案后抓回访。对本院已经办结的直接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对案件当事人以及发案单位等走访和了解,及时掌握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乱纪和徇私舞弊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干部队伍纯洁。

强化外部监督 虚心倾听意见和建议

拓宽监督渠道,学习 《廉政准则》,重在狠抓落实,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了解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的建议和意见。加强检务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检务公开内容,扩大检务公开事项,编印检务公开宣传资料;开通了检察外网,设置举报信箱。通过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干警自觉执行 《廉政准则》,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 《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理直气壮抓教育,强化措施抓监督,严格要求抓队伍,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廉洁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孙悟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