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华明的微笑”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华明法庭服务示范镇建设工作纪实

“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生活”,这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小城镇展馆的主题,由8000名华明镇居民的笑脸组成的巨型 “笑脸墙”向世界人民展示着该镇通过 “宅基地换房”,改善农民生活的新探索。

华明街有20个社区,人多地广。为了更好地服务示范镇建设,东丽区人民法院特设的华明法庭在化解劳务纠纷,解决群众困难,保障公民权益等涉诉问题上快审快结,尽管该庭受理的案件多且杂,但在全庭7名干警的努力下,华明法庭的结案率、调撤率不断上升,居全区四个中心法庭之首。

为农民工开辟 “绿色通道”

2009年春节前夕,18位农民工走进了华明法庭。据农民工反映,他们打工的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眼看快要过年了,大家连回家的路费都掏不出来。一位小伙子拿着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庭长说: “俺们没怎么上过学,这上面有统计好的人数和钱数,您看得懂不?”庭长接过这张简易的诉状,又看了看这十多个小伙子无助的眼神,问道: “这个诉状很不规范,肯定要重写,不过我们可以帮忙,都带身份证了吗?”所有人都摇头。

在场的几位法官一致认为,这些农民工返乡心切,如果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至少要三五天,到时即使拿到钱,也误了回乡的火车,因此眼下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调解。于是,华明法庭为了这15位农民工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法官亲自给企业负责人打电话,要求其到庭,同时让所有当事人都回去取身份证。当天下午,企业负责人如约而至,在几位法官的一番调解下,该负责人同意在第二天将所欠的工资款全部发放给工人,让他们安安心心回家过年。尽管有调解法律效力的约束,法官还是在第二天给几位当事人打去了电话,当得知18位农民工都如数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后,才真正放下心。

连续七天调解达成协议

不久前,华明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某饮品公司要求配送一批价值7万元的瓶盖,可约定日期到了,瓶盖却迟迟不到,以致生产线上的罐装成品无法压盖下线,给企业造成了极大损失。

法官查明,这批货由王某夫妇承揽运输,负责把瓶盖从甘肃运到天津。不料,王某配完货驾车来津途中发生车祸。由于瓶盖是真空密封包装,破撒后不能再次使用。为了挽回损失,某饮品企业向瓶盖生产商要求重新空运一批瓶盖,并赔偿在此期间企业停产造成的损失。

虽然瓶盖价值只有7万元,但车祸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巨大。庭审中,两企业因事故责任问题互相推诿,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华明法庭的法官加大了调整力度,经过连续7天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甘肃方面承认其选择配货人员疏忽大意,同意承担空运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寓情于法解决房产纠纷

华明街 “宅基地换房”政策实施后,农民陆续从大砖房搬进了设施齐全的新小区。这个过程说来简单,操作起来却很难。

原有的土砖房都没有房产证,盖几间房几代人住在一起,可新居有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又是矛盾点。就为这个,一位老汉将自己的儿子诉至法院。华明法庭了解到,村委会的登记显示,以前的老房子都在老汉的名下,三个儿子结婚时,老人分别给他们各盖了一间房。因为儿子添了些钱,且支付了装修费用,房屋置换时房产证上就写成了儿子的名字。老人在与儿子儿媳共同居住的过程中,发生了家庭矛盾,儿子总说: “您住的是我们的房。”这让老人非常难过,觉得房产应该自己有一份,于是请求法院确权。受理案件后,法官将老人的儿子请到法庭,从为人子女应尽孝道谈起,通过调解缓和了父子之间的矛盾……

有的夫妻已离婚多年,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老土房不值钱,但换进了新小区,这房子就不得不 “争”了,因此就出现了前妻和前夫共同选房的现象,在房屋选定后再按价值各分一部分。考虑到鉴定费作为总房价的20%是笔不小的支出,因此遇到此类案件,法官尽量劝说当事人协商解决。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华明法庭本着“便民、利民、亲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庭干警不懈努力,为华明示范镇建设保驾护航。

丽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