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引言

最低工资作为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及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作用重大。因而,最低工资标准也一直是学术界及相关政策制定者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多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各地方政府的“因地制宜”导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考量因素和制定机制缺乏统一性。作为我国最早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城市之一,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领先于我国其他省、市、自治区。近年来关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研究多以影响因素、经济效应及适度水平测算为主,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现状的相关研究较为欠缺。因而,本研究将梳理现有相关文献,并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现状进行较全面剖析。

一、文献回顾

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研究,一直以来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广泛而持续关注,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就业效应研究,如任玉霜等(2016)[1]基于空间面板Durbin模型就最低工资标准对失业的影响进行研究;二是减贫效应研究,如Sabia等(2010)[2]就最低工资标准对贫穷的影响问题进行了探究;三是出口效应研究,如Gan等(2016)[3]研究了中国最低工资变动与企业出口行为的关系;四是工资效应研究,如马双等(2012)[4]对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现有研究中,针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成果则主要集中在影响因素研究、适度水平测算、收入分配效应等方面。如杨莲秀(2014)[5]实证探究了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李艳等(2012)[6]运用ELES模型对上海等四大一线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测算;权衡等(2011)[7]对上海市最低工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

基于文献回顾发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研究已有丰富研究成果,然而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研究成果较少,尤其是对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研究现状、发展现状等方面还缺乏系统总结。基于此,本研究从总体概况、三条社会保障线以及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比率关系等三方面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展现状进行探究。

二、最低工资标准现状

(一)总体概况

基于1993—2018年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数据整理分析发现,从1993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直至201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从最初的每月210元增长至每月2 420元,25年间总体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达10.27%,年度增幅最大为1999年的30.15%,而2009年相较于2008年保持不变。

(二)上海市三条社会保障线

为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我国相继建立起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前两者实现并轨后产生了最低工资制度。自此,最低工资、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一同构成了上海市三条社会保障线。整理1993—2017年间上海市三条社会保障线相关数据并剖析各保障线变动趋势后发现:第一,从增长趋势和调整频率来看,上海市三条保障线自建立以来其标准皆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且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至少调整一次。第二,从三条保障线的大小和增长幅度来看,其关系为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0年初及以前三者增长缓慢,且增幅不明显。2004年以后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逐渐拉开,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明显高于后两者。

(三)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比率的关系

如果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间的待遇水平差距不合理,则会产生福利转移或替代效应,最终导致劳动者产生逆向选择。200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失业保险标准不得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1年我国《社会保险法》取消了失业保险上限的规定,将这一标准改为由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政府确定并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王国洪、杨翠迎(2018)[8]运用空间误差模型分析了关联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及梯度对劳动就业行为的影响,认为三条社会保障线合理的待遇梯度应为:最低工资标准占最低生活保障的3倍及以上、占失业保险的1.43倍及以下,失业保险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上。通过探究1993—2017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比率变化趋势发现,2003年以前上海市最低工资占到失业保险的1.43倍及以下,2004年起这一比例逐渐增大,自2011年社会保险法取消失业保险上限后,二者比例开始呈逐渐下降趋势且在1.43左右浮动。因而可以断定现阶段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的比例正逐步趋于合理。

最低工资与最低生活保障的比率是判断最低工资是否适度的重要依据。比率太小则不利于促进劳动者就业积极性,使得劳动者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效用大于去工作领取最低工资的效用,催生“养懒汉”“搭便车”现象的发生。反之,则会激发劳动者就业积极性、增加就业政策的就业推动力。据2017年上海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市平均每户2.68人,且自1992年起,上海市平均每户都在2.68~2.99人之间。假设一个家庭中仅有一个劳动力,且领取的是最低劳动报酬,即最低工资,那幺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水平则需要至少满足这三口之家的基本生活。因而,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率至少应该在3.0左右。基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率变化趋势分析可知,一方面,1993—2017年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线之间的比率在1.42—2.56之间,未及3倍的理论值,说明现阶段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障水平偏低,与最低生活保障关系不协调,未能有效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率虽然偏低,但近年来二者比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说明保障水平在不断提升,上海市政府在协调二者关系、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基于现有相关研究成果梳理,从总体概况、三条社会保障线以及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比率关系等三方面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现状进行探究。研究发现,自2011年社会保险法取消失业保险的上限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的比例逐步下降且趋于合理;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线比在1.42—2.56之间,未及理论值3.0,因而现阶段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关系不协调,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适时地协调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待遇梯度,以改善目前二者比率偏低、不利于调动低收入劳动者就业积极性的现状。其次,在制定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加快构建最低工资标准适度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兼顾最低工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后,可尝试研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自动调整机制,将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关联经济指标的模型挂钩,以减少标准调整时的主观因素。